第114节
拾九总算是搞清楚了缘故。
原来秋云夕怀了孕,却瞒着自己,是不想拖累自己留下来,或者不想她一个人孤零零回吴水镇,于是宁愿瞒着身孕,也要陪她一起回去。
拾九鼻子一酸,她何德何能,能拥有秋云夕这样的好姐妹,总是处处替她考虑,甚至为了她宁可委屈自己……
“拾九——”秋云夕见她都要哭出来了,连忙抱住她,“这些天惜华已经适应了京城的生活,今天也要开开心心地出嫁了,我们来京城的目的已经达成,再留下来也没什么事了,本来就要回去了啊。回去之后,正好可以好好安胎待产,现在只是路上辛苦一阵子而已。”
“哎,话不是这么说——”平黎急急地想要反驳,被秋云夕瞪了一眼,只好把话先咽了下去。
“不行。”拾九摇头,看着秋云夕,“大夫既然说胎儿不稳,那肯定经不起路上的颠簸,万一路上……那就后悔莫及了。”
“对,我也是这么想的。”平黎顶着秋云夕的目光,小声附和,“我想着,还是以云夕和孩子为先,在京城多待一年半载也不妨事,若是我爹和岳父岳母急着看孙儿,我也可以雇人把他们先接过来,以后再一块回去。”
拾九边听边点头:“平黎说得有道理。”
秋云夕蹙眉,看着拾九欲言又止。
“你担心我做什么。”拾九笑了,“我孑然一身,无拘无束的,还有一身武艺,就是一个人回去都没关系,难道你还怕我被打劫不成?”
“倒不是怕这个。”秋云夕也被逗笑了,旋即又收了笑意,“你真的准备一个人回去?现在惜华嫁到了京城,若是我和平黎再留在京城,你回去多孤单啊,成越现在天天跟着都神医行医治病,你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不如——”
她看着拾九逐渐垂落的眼眸,“哎”了一声:“是我太自私了,我知道你在京城住着不舒服,我就说嘛,按照原定计划,咱们一块来的,自然是一块回去!”
“秋娘,你真是个傻子!”拾九气恼她,“快别说这话了,什么都比不过自己的身子重要,明白吗?我看就依平黎说的,你好好在京城养胎待产。至于我……我先想想吧。对了,这个喜讯你们告诉惜华了吗?”
“没有。”秋云夕道,“今天是惜华的大喜日子,我们准备等他们成亲后再说。”
“嗯,也是。”拾九蓦地想起快到吉时了,“走,我们该去找惜华祝贺了。”
“嗯,是了,快走快走,我们刚刚耽搁了这么久!”
*
在锣鼓喧天的喜乐之中,一场盛大的成亲典礼足足热闹了整整一天。
次日,秋云夕将自己怀孕的消息告诉叶惜华,叶惜华惊喜交加,直道“双喜临门”,又听平黎说他们打算留下来待产,更是高兴得快要晕过去,一个劲地劝说拾九也留下来,一副死活不让她走的架势。
实际上,拾九也不知道自己的去留。
她心里很乱。
来京城的二十多天里,除了第一天楚逐带她去重游王府以外,并没有过多地出现在她的生活里,只有时候会来楚府吃饭,也就三两次,言语之间也不越矩,至少不再像从前那般阴魂不散。
所以,留在京城似乎也没什么困扰。
但是,隐隐约约的,她又感觉,她在一步步背离自己当初的想法。
万分烦忧中,她又去了一趟金粉阁。
她是中午去的,准备离开的时候已经快要天黑,陆掌柜和夏娘子留她吃了晚饭。
待她从金粉阁出来时,天色已经完全黯淡下来,她走了几步,便发现了在不远处站着的楚逐。
他大半个身体已经隐没在夜色中,只是提着一盏小灯,特意在等她。
“我送你回楚府吧。”
拾九不置可否,提步往前走去。
楚逐终究忍不住:“明天……一定要走?”
拾九想了想:“不知道着衣楼租赁一年,花费几何?”
那一瞬间,她看到楚逐的眸子登时亮起,比高悬的明月还要透亮。
*
拾九留了下来,暂住在楚府,开始接手着衣楼。
既然是要住个一两年,她不能让自己无事可做,自然还是打算做回老本行。
平黎更是欢天喜地,这样秋云夕终于可以安心地留下来了。
他开始忙活起来。
先是安排人回吴水镇报喜,将秋叔秋婶和项叔接过来。
又开始准备在楚府附近另找一个住处。
他们和拾九不同,到底是另外成了家的,况且秋云夕生下孩子后,更是不好借住在楚府,所以不如及早先把住处定下来。
结果,还没等他找呢,楚逐大手一挥,便给他们赐了一座宅院。
连素日对他不满的秋云夕都说不出什么不好来,只得冲平黎哼唧道:“你以为是你的面子,他那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呢。”
“你懂什么,其实皇上对我们很好的,就算没有拾九,一座宅子而已,皇上也不会吝啬的。”平黎笑道,“若是拾九留下这段时间里,真能与皇上重修旧好,也是咱们孩子大功一件呢。”
“去去去。”秋云夕道,“那得看拾九自己的想法。”
说实话,她也不甚了解拾九和楚逐之间到底有着什么跨越不了的隔阂,只是她冷眼看着这些年楚逐深情不移,而今拾九的态度又有了松动的迹象——
她心里想着,若楚逐真是个好归宿,倒也未尝不可。
*
其实,楚逐倒也想借机给拾九也送一座宅院,只不过被拾九拒绝了。
她做好了着衣楼重新开张的准备后,直接搬到了着衣楼的后院。
十一月十一宜开市,着衣楼在这天,正式开张了。
秋云夕、叶惜华、平黎、长行皆来庆贺。
陆掌柜和夏娘子也亲自前来送上贺礼,陆掌柜看着自己经营了大半辈子的衣铺焕然一新,一时眼中含泪,不断说着:“好好好。”
他看着拾九:“拾九掌柜,我相信你一定能比我做得更好。”
着衣楼曾经盛极一时,如今重新开张,不仅前任掌柜都前来祝贺,连当朝皇上面前的红人——楚长行大人都带着新婚娇妻前来庆贺,自然引得老百姓们纷纷跑来看热闹,更有不少人竞相前来定衣,生怕晚了一步,便落了身份。
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在前一天晚上,已经有人定了着衣楼的第一件衣服。
“明天我要上早朝,恐怕赶不上着衣楼开张,不知拾九掌柜能够通融一下,让我提早定一件冬衣?”
彼时天色已晚,拾九正忙着第二天开市的事,眼睛落在账册上,闻言连眼皮都没抬:“既然明日早上来不了,那么明日晚上来定,也是一样的。”
“可是,我想当着衣楼的第一个客人。”
楚逐盯着拾九忙碌的样子,平时他是不愿劳累拾九的,只是他实在很想有一件拾九亲自为他做的衣裳。
至于为何非要当第一个客人,大概……只是为了求得一点特殊感吧。
然而拾九可没时间去琢磨他内心那点小算计,依旧兀自忙碌,不为所动:“明日赶早。”
楚逐道:“就当是我将着衣楼保存下来的回报,可否?”
拾九手中上的动作一顿,这倒是个不错的理由。
“既然你诚心挟恩图报,我便报了这个恩吧。”
拾九瞥了他一眼,在客人名册的第一列写上了“楚公子”三个字。
楚逐凝神看着,嘴角不自觉上扬,像是得了天大的恩惠。
“保存着衣楼本是不图回报,但能在关键时得到回报,却也是极好的。”
拾九轻哼一声。
楚逐追问道:“不用量体裁衣?”
拾九道:“我只消一眼就知道了。”
楚逐眼眸一亮:“你这般了解我。”
“我看谁都只消一眼。”拾九道,“否则我这么多年白干了。”
楚逐眼中闪过一瞬的失落,转而笑道:“那我就等今年的新衣了。”
“嗯。”
天色已晚,楚逐知道他再待下去,拾九就要送客了,既然目的已经达成,他也就顺势告辞。
拾九自不挽留,说了一句“慢走”,便继续忙自己的了。
只是,在楚逐转身离开的时候,她心念一动,终是忍不住道:“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楚逐立刻停步回头。
“当然可以。”
“比失去更痛苦的……到底是什么?”
楚逐闻言,静静地看着她。
“是失而复得之后的得而复失。”
*
到了腊月二十五,一场大雪倏然而至,覆盖了整个天地。
拾九将冬衣上的最后一个暗纹绣完,拿来一个木盒,将衣服装了进去。
倒不是特意拖延,只是这件衣服未经他人手,而自己又忙,只能在有空的时候缝上一两针,因此进度才这么慢。
不过,好歹赶在年前完成了。
恰逢初雪,也算应景。
拾九这般想着,托长行将冬衣送到了楚逐手上。
楚逐大喜,小心翼翼地接过来,一点点地抚摸着上面的纹理、丝线,犹如捧着一件绝世珍宝。
他顾不得处理下朝后的政务,立刻换上这件冬衣,便乘上马车出宫去了。
出了宫,却不许长行跟着,自己独自一个人去了着衣楼。
走过去的路上,楚逐没有打伞,望着空中飘荡的鹅毛大雪,他忽地想起了前世。
初雪。
以前每逢初雪,他总会在院子里安静地驻足赏雪。
这时候,拾九就会静静地站在他身后不远处,陪他一起赏雪。
他知道她在,但他假装不知道。
因为这样,他就可以忘记自己一切的爱恨情仇,获得片刻的内心安宁。
原来秋云夕怀了孕,却瞒着自己,是不想拖累自己留下来,或者不想她一个人孤零零回吴水镇,于是宁愿瞒着身孕,也要陪她一起回去。
拾九鼻子一酸,她何德何能,能拥有秋云夕这样的好姐妹,总是处处替她考虑,甚至为了她宁可委屈自己……
“拾九——”秋云夕见她都要哭出来了,连忙抱住她,“这些天惜华已经适应了京城的生活,今天也要开开心心地出嫁了,我们来京城的目的已经达成,再留下来也没什么事了,本来就要回去了啊。回去之后,正好可以好好安胎待产,现在只是路上辛苦一阵子而已。”
“哎,话不是这么说——”平黎急急地想要反驳,被秋云夕瞪了一眼,只好把话先咽了下去。
“不行。”拾九摇头,看着秋云夕,“大夫既然说胎儿不稳,那肯定经不起路上的颠簸,万一路上……那就后悔莫及了。”
“对,我也是这么想的。”平黎顶着秋云夕的目光,小声附和,“我想着,还是以云夕和孩子为先,在京城多待一年半载也不妨事,若是我爹和岳父岳母急着看孙儿,我也可以雇人把他们先接过来,以后再一块回去。”
拾九边听边点头:“平黎说得有道理。”
秋云夕蹙眉,看着拾九欲言又止。
“你担心我做什么。”拾九笑了,“我孑然一身,无拘无束的,还有一身武艺,就是一个人回去都没关系,难道你还怕我被打劫不成?”
“倒不是怕这个。”秋云夕也被逗笑了,旋即又收了笑意,“你真的准备一个人回去?现在惜华嫁到了京城,若是我和平黎再留在京城,你回去多孤单啊,成越现在天天跟着都神医行医治病,你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不如——”
她看着拾九逐渐垂落的眼眸,“哎”了一声:“是我太自私了,我知道你在京城住着不舒服,我就说嘛,按照原定计划,咱们一块来的,自然是一块回去!”
“秋娘,你真是个傻子!”拾九气恼她,“快别说这话了,什么都比不过自己的身子重要,明白吗?我看就依平黎说的,你好好在京城养胎待产。至于我……我先想想吧。对了,这个喜讯你们告诉惜华了吗?”
“没有。”秋云夕道,“今天是惜华的大喜日子,我们准备等他们成亲后再说。”
“嗯,也是。”拾九蓦地想起快到吉时了,“走,我们该去找惜华祝贺了。”
“嗯,是了,快走快走,我们刚刚耽搁了这么久!”
*
在锣鼓喧天的喜乐之中,一场盛大的成亲典礼足足热闹了整整一天。
次日,秋云夕将自己怀孕的消息告诉叶惜华,叶惜华惊喜交加,直道“双喜临门”,又听平黎说他们打算留下来待产,更是高兴得快要晕过去,一个劲地劝说拾九也留下来,一副死活不让她走的架势。
实际上,拾九也不知道自己的去留。
她心里很乱。
来京城的二十多天里,除了第一天楚逐带她去重游王府以外,并没有过多地出现在她的生活里,只有时候会来楚府吃饭,也就三两次,言语之间也不越矩,至少不再像从前那般阴魂不散。
所以,留在京城似乎也没什么困扰。
但是,隐隐约约的,她又感觉,她在一步步背离自己当初的想法。
万分烦忧中,她又去了一趟金粉阁。
她是中午去的,准备离开的时候已经快要天黑,陆掌柜和夏娘子留她吃了晚饭。
待她从金粉阁出来时,天色已经完全黯淡下来,她走了几步,便发现了在不远处站着的楚逐。
他大半个身体已经隐没在夜色中,只是提着一盏小灯,特意在等她。
“我送你回楚府吧。”
拾九不置可否,提步往前走去。
楚逐终究忍不住:“明天……一定要走?”
拾九想了想:“不知道着衣楼租赁一年,花费几何?”
那一瞬间,她看到楚逐的眸子登时亮起,比高悬的明月还要透亮。
*
拾九留了下来,暂住在楚府,开始接手着衣楼。
既然是要住个一两年,她不能让自己无事可做,自然还是打算做回老本行。
平黎更是欢天喜地,这样秋云夕终于可以安心地留下来了。
他开始忙活起来。
先是安排人回吴水镇报喜,将秋叔秋婶和项叔接过来。
又开始准备在楚府附近另找一个住处。
他们和拾九不同,到底是另外成了家的,况且秋云夕生下孩子后,更是不好借住在楚府,所以不如及早先把住处定下来。
结果,还没等他找呢,楚逐大手一挥,便给他们赐了一座宅院。
连素日对他不满的秋云夕都说不出什么不好来,只得冲平黎哼唧道:“你以为是你的面子,他那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呢。”
“你懂什么,其实皇上对我们很好的,就算没有拾九,一座宅子而已,皇上也不会吝啬的。”平黎笑道,“若是拾九留下这段时间里,真能与皇上重修旧好,也是咱们孩子大功一件呢。”
“去去去。”秋云夕道,“那得看拾九自己的想法。”
说实话,她也不甚了解拾九和楚逐之间到底有着什么跨越不了的隔阂,只是她冷眼看着这些年楚逐深情不移,而今拾九的态度又有了松动的迹象——
她心里想着,若楚逐真是个好归宿,倒也未尝不可。
*
其实,楚逐倒也想借机给拾九也送一座宅院,只不过被拾九拒绝了。
她做好了着衣楼重新开张的准备后,直接搬到了着衣楼的后院。
十一月十一宜开市,着衣楼在这天,正式开张了。
秋云夕、叶惜华、平黎、长行皆来庆贺。
陆掌柜和夏娘子也亲自前来送上贺礼,陆掌柜看着自己经营了大半辈子的衣铺焕然一新,一时眼中含泪,不断说着:“好好好。”
他看着拾九:“拾九掌柜,我相信你一定能比我做得更好。”
着衣楼曾经盛极一时,如今重新开张,不仅前任掌柜都前来祝贺,连当朝皇上面前的红人——楚长行大人都带着新婚娇妻前来庆贺,自然引得老百姓们纷纷跑来看热闹,更有不少人竞相前来定衣,生怕晚了一步,便落了身份。
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在前一天晚上,已经有人定了着衣楼的第一件衣服。
“明天我要上早朝,恐怕赶不上着衣楼开张,不知拾九掌柜能够通融一下,让我提早定一件冬衣?”
彼时天色已晚,拾九正忙着第二天开市的事,眼睛落在账册上,闻言连眼皮都没抬:“既然明日早上来不了,那么明日晚上来定,也是一样的。”
“可是,我想当着衣楼的第一个客人。”
楚逐盯着拾九忙碌的样子,平时他是不愿劳累拾九的,只是他实在很想有一件拾九亲自为他做的衣裳。
至于为何非要当第一个客人,大概……只是为了求得一点特殊感吧。
然而拾九可没时间去琢磨他内心那点小算计,依旧兀自忙碌,不为所动:“明日赶早。”
楚逐道:“就当是我将着衣楼保存下来的回报,可否?”
拾九手中上的动作一顿,这倒是个不错的理由。
“既然你诚心挟恩图报,我便报了这个恩吧。”
拾九瞥了他一眼,在客人名册的第一列写上了“楚公子”三个字。
楚逐凝神看着,嘴角不自觉上扬,像是得了天大的恩惠。
“保存着衣楼本是不图回报,但能在关键时得到回报,却也是极好的。”
拾九轻哼一声。
楚逐追问道:“不用量体裁衣?”
拾九道:“我只消一眼就知道了。”
楚逐眼眸一亮:“你这般了解我。”
“我看谁都只消一眼。”拾九道,“否则我这么多年白干了。”
楚逐眼中闪过一瞬的失落,转而笑道:“那我就等今年的新衣了。”
“嗯。”
天色已晚,楚逐知道他再待下去,拾九就要送客了,既然目的已经达成,他也就顺势告辞。
拾九自不挽留,说了一句“慢走”,便继续忙自己的了。
只是,在楚逐转身离开的时候,她心念一动,终是忍不住道:“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楚逐立刻停步回头。
“当然可以。”
“比失去更痛苦的……到底是什么?”
楚逐闻言,静静地看着她。
“是失而复得之后的得而复失。”
*
到了腊月二十五,一场大雪倏然而至,覆盖了整个天地。
拾九将冬衣上的最后一个暗纹绣完,拿来一个木盒,将衣服装了进去。
倒不是特意拖延,只是这件衣服未经他人手,而自己又忙,只能在有空的时候缝上一两针,因此进度才这么慢。
不过,好歹赶在年前完成了。
恰逢初雪,也算应景。
拾九这般想着,托长行将冬衣送到了楚逐手上。
楚逐大喜,小心翼翼地接过来,一点点地抚摸着上面的纹理、丝线,犹如捧着一件绝世珍宝。
他顾不得处理下朝后的政务,立刻换上这件冬衣,便乘上马车出宫去了。
出了宫,却不许长行跟着,自己独自一个人去了着衣楼。
走过去的路上,楚逐没有打伞,望着空中飘荡的鹅毛大雪,他忽地想起了前世。
初雪。
以前每逢初雪,他总会在院子里安静地驻足赏雪。
这时候,拾九就会静静地站在他身后不远处,陪他一起赏雪。
他知道她在,但他假装不知道。
因为这样,他就可以忘记自己一切的爱恨情仇,获得片刻的内心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