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节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雨迷迷 163瓶;阿珞、顾未易是我老公懂? 40瓶;123碧虎 33瓶;煙煙、每次都要重复登陆 30瓶;华尽 22瓶;加依娜、缥缈 20瓶;123 11瓶;贰拾故里、馒头、岁岁、一条鱼、竹君雅韵 10瓶;阿叶、看小说不说话 8瓶;公子不嫁 6瓶;浣花笺、就是喜欢看水果、狡山芋 5瓶;罂鸠 4瓶;喔豁、60119850 2瓶;躺平一族、曼曼掏粪工、淡淡兰亭、睡着的精灵、洪佩岑、你猜猜我是谁、一直三斤、晨曦、娃娃菜、菩萨蛮、奥利奥麻薯、喃喃不可说、静音微微、越贝贝、凹凸曼的小蛮腰、hrong、三青林疋、人在旅途、乐然、jessie、池术、言笑晏晏、今天也在打退堂鼓、44539855、今天我还是要辞职、旒柒、不吃草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9章
◎先帝我怀念您◎
林溪隔天起床, 第一件事就是先写两张纸字帖。
至于剩下的两张,等晚上再动笔。睡前写能安眠。
最重要的是心态好。
兄长还是疼人的。不过就说两句,多让她写两张字帖罢了。
林溪就当是哄人开心啦。
反正她从小写惯了,托兄长的福, 因为抄写了太多, 竟然遍熟知大周律法。
都可以去衙门当差, 不要适应。
她可太有德行了。
踏雪觉得太少,练字自然写得越多越好。
“至少也得加二十张吧?”
林溪保持缄默。
踏雪怕是恨不得她上午写二十张, 下午再写二十张。
能成为书法大家就更好了, 可以为国公府争光。
林溪把写完的字帖收好,重新铺了宣纸。
她往旁边一站, 把笔递给了踏雪。
“你来写,我口述, 毕竟是给太子和瑞王的信, 我字太有风格不行的。”
以前她给舅父和兄长送去的信, 也都是踏雪代笔。
林溪本来字就写得很一般, 从军那几年没拿过笔,如今字迹更不能看了。
踏雪倒是能写了一手漂亮小篆,还能自动润色。
把一封信写得文采斐然又真情实感。
踏雪吹干了墨迹,抬头问:“太子和端王会信吗?”
在这两封信里,林溪坦言, 皇帝想给她和信王赐婚。
问她至于为何要说出来?
嗯, 自然是只她脑子不好,一心一意想嫁给陆家二房的少爷。
想让信王的两位皇兄能从中回旋。
“不信也无妨。” 林溪把信封好, “哪怕去皇帝跟前说也没什么, 最多是我自作多情。”
那两位皇子眼里, 她一个英国公嫡女, 不嫁王爷嫁给一个落魄世家子,怕是脑子有病。
哦,流落在外多年难免目光短浅。
无所谓竟她以前不就“拒绝”过太子和端王的好意提携。
眼下太子和端王都想借联姻,来拉拢手握兵权的英国公。
哪怕他们自己走不了这条路,也不会让同是皇子的沈重霄有这个机会。
说起来,当初太子和端王和皇帝请旨赐婚,可是都没有得到被应允。
那既然这样,他们父皇何以会主动赐婚给信王?这不是明摆着偏心吗?
林溪是故意把沈重霄拉倒台前的。
既然这样有本事,一直躲到背后等着捡漏算什么。
必须得提前加入这场谁输谁就会死的博弈,证明一下你自己。
在皇帝看来,她能嫁给信王当正室已经是天大的福气。
估计计划待舅父回来,当众赐婚。
若是国公府站在信王这边,那朝堂局势会有很大不同。
信王虽然以前不太起眼,但一个厉害的岳丈,哪怕开始显山露水,另外两个皇子也不敢轻举妄动,下手前要认真掂量。
难道他们就没想过,还有另外一种可能?
赐婚不成功的情况下,沈重霄又被推到了明面。
他的两个皇兄发现他既有上位的心思,又颇得皇帝信任,又会作何感想?。
沈重霄以前伪装得越成功,暴露出来就越招人恨。
太子和瑞王虽然不如他脑子转得快,但身边总归有几个聪明的谋士。
怕是以后有的热闹看了。
最近这段时间,沈重霄和苏漾漾没有什么动作,她和他们也一直相安无事。
倒也不是他们放过了她。
而是她放过了他们。
毕竟皇帝另外两个儿子,林溪也不喜欢。
杀了沈重霄,那不是帮他们扫清障碍?又没有人给她钱,凭什么出这份力?
而且这会有很多后续麻烦,她隔山观虎斗多好。。
说破了天,这个天下姓沈,又不姓梁、不姓林。
他们国公府上何必掺和进去。
她找个尚算合眼缘的男人成亲,有了挡箭牌,就不用联姻被卷进去。
他们斗死一个太少,斗死两个尚可,死三个是正好。
要是不小心都死了,那这可是大好事!
反正也不打紧,皇氏旁系家族那么多孩子,随便过继一个就行。
那皇帝不就又有儿子了,想必九泉之下也很开心老来得子。
林溪瞧着丰烨就挺不错,虽然如今年纪还小,但看起来比皇帝三个亲儿子靠谱多了。
养在国公府,又和他们亲近,怎么也算半个自己人。
踏雪想了下,又问:“大小姐为何写信,当面详聊更有说服力。”
“我也想过把他们约在琼楼,但是会浪费席面,不值得为他们多花钱。”
话音一顿,林溪又说,“事关皇位,他们心里只要存了疑影,那最有也一定会相信是真的。”
皇帝和信王打得一手好算盘。
不好意思,谁让她长了嘴。不但要提前说出来,还要到处说,拱火不嫌事大。
踏雪叹气,大小姐名下产业不少,连着这点席面也要节约的啊。
这么看来,她果然很喜欢陆家那位少爷,毕竟送去了许多东西。
按照大小姐平时的行事作风来看,钱花在哪里,那心思便在哪里。
只是那位未来姑爷身体不好,心思也有点深,有时候还妖里妖气……
既然是大小姐喜欢,她对人也要宽容些。
只希望那位姑爷,未来不要堕了国公府的脸面。
林溪把信交给了单武,让对方务必送到。
没错,女人不但无知肤浅,还比男人心软。
就拿她来说,根本不忍心见骨肉手足分离,由衷希望他们能在地府也能一家团聚。
话又说回来,他得抽空去玉云寺,找怀月帮帮忙,让他敲木鱼的时候,顺带帮自己敲两下。
—
四周还是一片漆黑,天穹镶着几颗残星,林溪人已经坐在梳妆台前。
院子灯火通明,不时有奴仆进出。
直到东方泛白,林溪这才挺着脖子站了起来。
黎明的那缕光,照在了她头上的嵌珠宝五凤钿,华丽的彩衣上,熠熠闪光。
她本就身形颇高,更是艳色逼人。
踏雪:“打扮得像仙子好看,现在也好看。”
以前她把小姐打扮成娇弱美人。也就是看着而已。毕竟身体太弱,气色不好,如何还能好看?
真病得半截入土哪来的绝尘脱俗?
不过是衣服过大,穿在身上才有了娇弱之感。
男人好骗得很,被小姐迷得神魂颠倒,顿生怜惜之心。
他们懂什么,她家小姐一剑下去捅穿几个,不在话下。
—
马车一路到了皇宫,停在城楼外。
林溪对皇宫印象不好,每次都是要早起,要赶趟儿。
一如往常,命妇女眷进宫后,按规矩先要朝拜皇后。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写信她提醒了太子提防信王,也算卖了个好。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9章
◎先帝我怀念您◎
林溪隔天起床, 第一件事就是先写两张纸字帖。
至于剩下的两张,等晚上再动笔。睡前写能安眠。
最重要的是心态好。
兄长还是疼人的。不过就说两句,多让她写两张字帖罢了。
林溪就当是哄人开心啦。
反正她从小写惯了,托兄长的福, 因为抄写了太多, 竟然遍熟知大周律法。
都可以去衙门当差, 不要适应。
她可太有德行了。
踏雪觉得太少,练字自然写得越多越好。
“至少也得加二十张吧?”
林溪保持缄默。
踏雪怕是恨不得她上午写二十张, 下午再写二十张。
能成为书法大家就更好了, 可以为国公府争光。
林溪把写完的字帖收好,重新铺了宣纸。
她往旁边一站, 把笔递给了踏雪。
“你来写,我口述, 毕竟是给太子和瑞王的信, 我字太有风格不行的。”
以前她给舅父和兄长送去的信, 也都是踏雪代笔。
林溪本来字就写得很一般, 从军那几年没拿过笔,如今字迹更不能看了。
踏雪倒是能写了一手漂亮小篆,还能自动润色。
把一封信写得文采斐然又真情实感。
踏雪吹干了墨迹,抬头问:“太子和端王会信吗?”
在这两封信里,林溪坦言, 皇帝想给她和信王赐婚。
问她至于为何要说出来?
嗯, 自然是只她脑子不好,一心一意想嫁给陆家二房的少爷。
想让信王的两位皇兄能从中回旋。
“不信也无妨。” 林溪把信封好, “哪怕去皇帝跟前说也没什么, 最多是我自作多情。”
那两位皇子眼里, 她一个英国公嫡女, 不嫁王爷嫁给一个落魄世家子,怕是脑子有病。
哦,流落在外多年难免目光短浅。
无所谓竟她以前不就“拒绝”过太子和端王的好意提携。
眼下太子和端王都想借联姻,来拉拢手握兵权的英国公。
哪怕他们自己走不了这条路,也不会让同是皇子的沈重霄有这个机会。
说起来,当初太子和端王和皇帝请旨赐婚,可是都没有得到被应允。
那既然这样,他们父皇何以会主动赐婚给信王?这不是明摆着偏心吗?
林溪是故意把沈重霄拉倒台前的。
既然这样有本事,一直躲到背后等着捡漏算什么。
必须得提前加入这场谁输谁就会死的博弈,证明一下你自己。
在皇帝看来,她能嫁给信王当正室已经是天大的福气。
估计计划待舅父回来,当众赐婚。
若是国公府站在信王这边,那朝堂局势会有很大不同。
信王虽然以前不太起眼,但一个厉害的岳丈,哪怕开始显山露水,另外两个皇子也不敢轻举妄动,下手前要认真掂量。
难道他们就没想过,还有另外一种可能?
赐婚不成功的情况下,沈重霄又被推到了明面。
他的两个皇兄发现他既有上位的心思,又颇得皇帝信任,又会作何感想?。
沈重霄以前伪装得越成功,暴露出来就越招人恨。
太子和瑞王虽然不如他脑子转得快,但身边总归有几个聪明的谋士。
怕是以后有的热闹看了。
最近这段时间,沈重霄和苏漾漾没有什么动作,她和他们也一直相安无事。
倒也不是他们放过了她。
而是她放过了他们。
毕竟皇帝另外两个儿子,林溪也不喜欢。
杀了沈重霄,那不是帮他们扫清障碍?又没有人给她钱,凭什么出这份力?
而且这会有很多后续麻烦,她隔山观虎斗多好。。
说破了天,这个天下姓沈,又不姓梁、不姓林。
他们国公府上何必掺和进去。
她找个尚算合眼缘的男人成亲,有了挡箭牌,就不用联姻被卷进去。
他们斗死一个太少,斗死两个尚可,死三个是正好。
要是不小心都死了,那这可是大好事!
反正也不打紧,皇氏旁系家族那么多孩子,随便过继一个就行。
那皇帝不就又有儿子了,想必九泉之下也很开心老来得子。
林溪瞧着丰烨就挺不错,虽然如今年纪还小,但看起来比皇帝三个亲儿子靠谱多了。
养在国公府,又和他们亲近,怎么也算半个自己人。
踏雪想了下,又问:“大小姐为何写信,当面详聊更有说服力。”
“我也想过把他们约在琼楼,但是会浪费席面,不值得为他们多花钱。”
话音一顿,林溪又说,“事关皇位,他们心里只要存了疑影,那最有也一定会相信是真的。”
皇帝和信王打得一手好算盘。
不好意思,谁让她长了嘴。不但要提前说出来,还要到处说,拱火不嫌事大。
踏雪叹气,大小姐名下产业不少,连着这点席面也要节约的啊。
这么看来,她果然很喜欢陆家那位少爷,毕竟送去了许多东西。
按照大小姐平时的行事作风来看,钱花在哪里,那心思便在哪里。
只是那位未来姑爷身体不好,心思也有点深,有时候还妖里妖气……
既然是大小姐喜欢,她对人也要宽容些。
只希望那位姑爷,未来不要堕了国公府的脸面。
林溪把信交给了单武,让对方务必送到。
没错,女人不但无知肤浅,还比男人心软。
就拿她来说,根本不忍心见骨肉手足分离,由衷希望他们能在地府也能一家团聚。
话又说回来,他得抽空去玉云寺,找怀月帮帮忙,让他敲木鱼的时候,顺带帮自己敲两下。
—
四周还是一片漆黑,天穹镶着几颗残星,林溪人已经坐在梳妆台前。
院子灯火通明,不时有奴仆进出。
直到东方泛白,林溪这才挺着脖子站了起来。
黎明的那缕光,照在了她头上的嵌珠宝五凤钿,华丽的彩衣上,熠熠闪光。
她本就身形颇高,更是艳色逼人。
踏雪:“打扮得像仙子好看,现在也好看。”
以前她把小姐打扮成娇弱美人。也就是看着而已。毕竟身体太弱,气色不好,如何还能好看?
真病得半截入土哪来的绝尘脱俗?
不过是衣服过大,穿在身上才有了娇弱之感。
男人好骗得很,被小姐迷得神魂颠倒,顿生怜惜之心。
他们懂什么,她家小姐一剑下去捅穿几个,不在话下。
—
马车一路到了皇宫,停在城楼外。
林溪对皇宫印象不好,每次都是要早起,要赶趟儿。
一如往常,命妇女眷进宫后,按规矩先要朝拜皇后。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写信她提醒了太子提防信王,也算卖了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