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
  “骗财骗色?”沈怡呢喃了一声,随即反问道:“他骗我还是我骗他?”
  邓洁:……
  ……
  第三十三章 来感受一下不用努力的快乐
  苏青的年纪一看就知道不大,二十出头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校大学生呢,因为是自己做视频博主,没有经过职场上的历练,加上刚毕业不久,所以脸上依旧带有学生的稚嫩。
  邓洁跟在沈怡身边这么些年,自然清楚其感情状态,寻常像她这个年纪的女人早就结婚生子了,包括她自己也结婚了,但自己这个老板仿佛从来没有关系这方面的事,一心扑在事业上。
  面对生意场的追求者,从来都是敬而远之,她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沈总会带男人回家过夜,而且还是个小年轻。
  至此,她不由担心沈总会不会人被骗了,虽然沈怡在生意场上呼风唤雨,但谁知道感情方面是不是也有这方面的天赋。
  而且同为女人的她再清楚不过女人一旦恋爱,智商下降的会有多厉害,她就怕沈怡会在这上面吃亏。
  姐弟恋虽然不是不行,但两人的年纪差得着实不小了,而且对方还是个一看就没什么经济能力孩子,怎么看都觉得不靠谱。
  反倒是沈怡并没有在意,她知道邓洁应该是误会两人昨天已经发生了关系,所以才有此提醒,但也并未解释。
  其实主要是声控的作用加上所谓的救命之恩,让她对苏青感到好奇。
  毕竟无论于情于理,她都应该感谢人家一番,尤其是刚才见面她发现,要不是自己提醒人家都忘了这回事,可见人家确实没将救她的事放在心上,并没有想挟恩图报的意思,这才是让她最满意的地方。
  至于一见钟情,她要是那种恋爱脑,早就找个人结婚了,何必等到现在。
  主要还是上次她发生车祸时,恰巧苏青的声音在她耳边环绕,不由的让她这个声控晚期有些把持不住,若真说喜欢,她也是喜欢上了苏青的声音。
  “沈总,你糊涂啊,算了,我就是一个助理……”
  “放心,骗财呢,我不差那点钱,他若真想要,我倒是想还他个人情,至于骗色……呵~反正我不会吃亏的!”沈怡一顿,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然后笑道。
  看着坐在面前的老板,邓洁眉头紧皱,自从她今天早上过来就发现,沈总脸上的笑容就没断过,果然啊,这恋爱使人降智,哪怕是女强人也不例外。
  在她看来,沈怡已经陷进去了,没想到她居然喜欢这一款,难怪对以前的那些成功人士没兴趣,果然是各花入各眼啊。
  正在这时,卧室的房门打开,苏青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色体恤走了出来,脸上满是茫然。
  入眼的就是一间极为宽敞,采光效果极佳的客厅,装修与卧室一样,极简风格但又不失大气,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样子。
  见他出来,沈怡连忙抬手:“在这,过来吃饭吧!”
  听到这话,苏青回过神,随即来到餐厅,一眼就瞧见了两人,其中一个正是刚才的沈怡。
  “坐吧!”
  随着沈怡的话,苏青自然而然的坐下,仿佛对方身上有什么气场一般,让他下意识的就坐下。
  而他刚落座,一旁的邓洁就给他递上了牛奶面包等早餐,不由的让他一愣。
  “她是我的助理,你的衣服就是她买的!”见他有些拘束,沈怡介绍道。
  闻言,看了看自己身上的t恤,苏青连忙道谢,而邓洁只是笑着点了点头没有回话,毕竟她就是助理,私下里说话可以随意些,有外人在她就得摆正自己的位置。
  “对了,还不知道你叫……”苏青开口道,虽然他从旁白处知道了对方的名字,但还是得走一遍流程。
  “叫我沈怡就行!”听到苏青开口,女强人刹那间觉得一阵酥麻之感传遍全身,嗯,就是这个声音,就是个味~~
  “沈……姨,不像啊?”因为语气的问题,苏青还以为对方是姨辈的,故而由此一问。
  听到这话,沈怡一顿,不由笑着白了他一眼道:“心怡的怡,怎么,我长得有那么老吗?”
  闻言,苏青汗颜,连忙表示自己没那个意思。
  “对了,我手机……”苏青问道,他醒来后就找手机,但却没有找到。
  “你手机在客厅的桌上,昨天我接你回来后,因为找不到你家,你又睡着了,所以就把你带到我这住一晚上,你那个朋友疯狂打你电话,我和他解释了一番,就关机了”
  听到这话,苏青不由点了点头,随即道:“这样啊,谢谢,麻烦了你了”
  其实在沈怡出去后,他自己就猜出了个大概,毕竟昨晚他上车之前意识还是清醒的,只不过车开的很平稳,他睡着了。
  “要谢也是我谢你,监控我看了,还差点还撞到你,真不好意思”沈怡一动不动的盯着他柔声道。
  而被一个美女这样盯着,他属实有些不适应,连忙道:“没事,我也是顺手,对了,你的伤……”
  闻言,沈怡撩开额头前的秀发,在额头右上角明显有一处还未愈合的好的伤口:“多亏了你,我这点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你说……我该怎么感谢你?”
  “没事就好,不用,不用!”被对方盯得压力山大,苏青只能低头干饭。
  见此,沈怡用白皙的手掌撑住下巴,目不转睛的看着他继续道:
  “那可不行,我几天就在琢磨,若是再见到你该怎么感谢,本想给你包个百十来万的红包,但想想觉得有些俗气,这样,一会给留个微信,交个朋友怎么样?”
  听到这话,苏青不由在心里大喊:‘别啊,我就是个俗人,就喜欢这种俗的,交什么朋友啊!’
  但嘴上还是说道:“不妨事,沈小姐不用放在心上。”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你损失的只是一百万,但收获的可是一条通往成功的捷径,沈怡对你的表现很满意】
  听着脑子里的旁白,苏青都想骂娘了,捷径捷径,有个屁用,老子还是喜欢直接实在点的东西,况且你老让我傍富婆什么意思,我看上去像舔狗吗?
  “我一会要去公司,就不送你了,对了,你会开车是吧,这个给你,拿去开”说着,一旁的邓洁就将一把车钥匙放在了他旁边笑道:
  “车子就在外面,您出去就能看到了”
  【梅赛德斯amg沈怡新买的座驾,年轻人,来感受一下不用努力的快乐吧】
  苏青:……
  ……
  第三十四章 800块
  虽然苏青一直喜欢御姐,但真遇上了还真是浑身不得劲。
  以前他遇到的姐姐,锤他狗头李子君,不让毕业柳书竹,这两个哪个是省油的灯,一个压根不敢,甚至从来没动过心思,一个差点交代在了学校,所以他现在虽然还是御姐控,但只是远观,至于亵玩,还是算了。
  年纪大的女人不好忽悠……不好哄啊。
  所以他在面对沈怡的时候一直都存有三分戒备,尤其是这女人一看就是那种经济上流的富婆。
  简单来说就是热情过头了,哪有人刚认识就送车的他苏青怎么说也是堂堂七尺男儿,老苏家何时将来顶门立户的人,他又不是会所里的小白脸,怎么可能吃嗟来之食,真当我没骨气不成?
  此时苏青正开着一辆刚落地没几天的梅赛德斯行驶在马路上,脸上尽是紧张之色。
  ……
  不是他没拒绝,主要是沈怡压根没给他拒绝的机会,属于硬塞给他的。
  时间回到半小时前
  他看着眼前的车钥匙,一时间有些愣,但马上就拒绝:
  “不用不用,我一会自己打车回去就行,你有事就先忙!”
  常言道,车与老婆不外借,简单来说车子是十分私人的东西,这点道理他还是懂得,更何况他与对方并不熟悉,不出事则好,一旦出了事太麻烦。
  再说他并没觉得自己开车与打车有什么区别,不过是一个代步工具,至于要用车子撑门面,他还没到那个程度,共享单车不香吗?
  “没事,车子闲着也是闲着,我前段时间撞毁了一台,这辆是刚买的,我就开过一次,我上班也不喜欢开这辆,仔细想来倒是符合你这样的年轻人”可能是瞧出来了他的顾虑,沈怡补了句:“你不用想太多,大胆开就行,车子有全险。”
  “行了,就这样吧,车子你先开着,有空我去取”
  说罢就让一旁的助理邓洁准备车子去公司。
  尽管他心里已经有了准备,但当他在楼下瞧见这辆全新的梅赛德斯的时候还是惊了一下,无他,太帅了。
  这可能是百分之九十五男人的终极梦想,一看价格就不便宜,吓得他连忙掏出手机查了下价格,一查不要紧,差点手机都掉了,好家伙,落地价二百多个,这谁顶得住。
  然后……然后他就麻溜的上了车,抚摸着里面的内饰,一脸的激动之色,而他所付出的代价不过是加了对方一个微信。
  最终的结果就是大街上出现了一台龟速行驶的崭新轿车,慢到什么地步呢,这么说吧,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已经有三辆小电驴超了他,后面按喇叭的车子更是没断过。
  虽说是市里,但他这个速度也有点过分了,没办法,此时苏青宛若刚学驾照那会一样,手心出汗,根本不敢加速,生怕刮了蹭了,毕竟这不是他的车,刮一下他可真赔不起。
  这就是最直观的财不配位,算上股市的钱他都凑不出一万块,但你却开着二百多万的车子在街上晃悠,搁谁都这样。
  而另一边,邓洁开着另外一辆商务带着沈怡前方公司。
  “沈总,我真是没看明白,您这又是让我准备衣服,又是送车的,这是闹哪样啊?”
  “您不会来真的吧,这种小男生心性不稳,别说结婚了,谈恋爱都不靠谱,您从哪找的啊?”邓洁一边开车一边好奇道。
  没有了外人在,两人还是比较熟悉的,说话也就随便了很多。
  听到这话,坐在后面的沈怡头都没抬,看着手机里苏青的微信不由笑道:“哪找的?昨晚花800从路边捡回来的呗!”
  她还真没瞎说,毕竟钱是真给了,回想起晚上追车跑的那一幕,她现在还隐隐有些想笑。
  “800?”邓洁惊呼一声,就连车子都是一顿,这对她这种老司机来说可不长见。
  “干什么,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我赚了钱还不能潇洒潇洒了?”沈怡抬头发问道。
  这可着实将邓洁惊得够呛,通过早上的对话,她本以为两人之前认识,但没想到还真花钱了。
  对此,邓洁连忙调整心态回道:“没……没什么,只是惊讶沈总你居然会……”
  “会什么?”沈怡问道。
  邓洁:“会……喜欢这种小的,这样,以后您有需求和我说,我去准备,附近大学还是不少的,总比您这样从道边捡回一个强。”
  闻言,沈怡不由噗嗤一笑,随即回道:“去你的,你还以为我真是那种女人啊,我就不信刚才我和他的对话你没听出什么。”
  邓洁作为她身边的人,察言观色,应酬等方面自然是有一套的,两人在吃饭时虽然没提车祸,但至少也暴露出至少认识。
  “还不是您自己说花了八百块,怎么能怪我往歪了想!”邓洁嗔笑道。
  对此,沈怡也没在逗她,直言道:“我上个星期出了车祸,他将我从车里抱出来的,监控我看了,若是晚个一两分钟,我可就真被活活烧死了呢。”
  听到这话,邓洁顿时恍然大悟,作为助理兼秘书,她对这样的大事自然不可能不知道,毕竟沈怡光是在医院就住了三天,而她当时正好在外地处理一件事,等她赶回来时沈怡已经出院了。
  若不是头上的伤还没完全好,她都不敢相信那么大的车祸,车子都毁了,人居然只是皮外伤。
  听到沈怡的解释,邓洁这才明白为什么沈总居然会对一个小男生这般照顾了。
  “原来是这样,我说的呢,要真是这般,还真得好好谢谢人家”邓洁感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