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
等回到家,黎青执把那个小银币给她,金小叶嘴角的笑更是怎么都压不下去。
另一边,朱前的长子朱寻淼已经回了家。
“爹,那本写你的书,写得怎么样了?”
朱前道:“已经写了一个开头,你快看看!”
说着,朱前就把黎青执写的东西拿给朱寻淼看。
朱寻淼接过,就被那幼儿一般,笔画时而粗时而细的字惊到了。
这字比他老爹的字,强不了多少!
再去看文章……故事写得很清楚,但既没有引经据典,也毫无文采……要知道他看的一些话本,都是会在开头写上一段诗的!
朱寻淼觉得这书写得实在一般。
但仔细想想……有点学问的人,也不会愿意为他父亲写书,再加上人家写一天,也就收一钱银子……他爹开心就好。
“怎么样?写得不错吧?”朱前问。
这写的全是他爹常念叨的事情,他也不好说写得不好……朱寻淼道:“这字实在一般。”
朱前道:“黎先生大病初愈手上没力气,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想到黎青执那骨瘦如柴的样子,朱寻淼就什么都不说了。
黎青执瘦骨嶙峋穿的也破旧,还带着两个瘦巴巴的孩子,想来家中日子过得极为艰难。
现在人家就是想靠给他父亲写书赚点家用,他没必要坏了人家生计。
朱寻淼道:“爹,他写得极为不错,等他写完,我来誊抄一遍,将之留给后人。”
“就该如此!”朱前很是高兴。
第二日,黎青执照旧跟着姚艄公去县城,帮朱前写书。
他到朱家的时候,朱家人已经吃过早餐了,但管家给他留了一份。
朱家早餐吃的是粥,他还分到了一个咸鸭蛋,一碟滴了菜籽油蒸的咸菜。
末世前,他出去吃饭人家油放多了就觉得油腻,但现在……放了油的菜是真的香!
黎大毛黎二毛就一脸惊喜:“爹,这咸菜真好吃!”
“嗯。”黎青执应下了,顺便把咸鸭蛋放进口袋。
这鸭蛋可以带回去给金小叶吃。
黎青执昨天写了一天,若不是拥有金手指,可以修复自己的身体,他今天兴许会抬不起手。
靠着金手指,他的胳膊恢复得不错,今天写字的时候,也顺了不少。
不过写上一段时间,他还是要休息一会儿,休息的时候就陪两个孩子说说话。
黎大毛黎二毛时常一起玩,两人在一起很能消磨时间,再加上中午他们还要睡上一个时辰……两个孩子跟着他在朱家书法待着,一点没觉得闷。
不过黎青执写字的时候,他们偶尔会凑过来,抓着黎青执的椅子喊他“爹”,踮起脚尖想看桌上的东西。
那模样实在可爱,黎青执每每见了,都要亲他们两下,然后便觉得又有了力气,可以继续写书。
这次,黎青执一个字一个字好好写,一遍就写成,哪怕有涂改也放在那里不管,不再重新誊抄……一天下来,他写了近三千字。
黎青执打算接下来的日子,每天写三千字。
朱前若不想书太长,他写上一个月,十万字上下一本书也就成了。
朱前若是想书长点,他多写几个月也不是不行。
总之,一切都按金主的要求来。
写完,黎青执又领了一个小银饼,带着两个孩子回家。
托黎老根的福,庙前村的人都已经知道了黎青执找到好差事的事情。
他们之前还同情金小叶,不曾想一眨眼,他们眼里已经成了废人的黎青执,就在县城找到了差事。
一天一钱银子,黎青执赚的不比姚艄公少!
他在县城还能天天吃肉,他甚至带回来了状元糕!
今天白天,村里人一直在聊这件事:“不是说黎青执学问不好,怎么还能找到这样的好差事?”
“姚振富读了那么多年书,也没见他往家里拿钱。”
“这黎青执要是能一直这么干下去,他们家的日子,一定越来越好。”
“黎老根说的也不一定是真的,他这人最爱吹牛。”
……
村里人聊了一天,等到傍晚,就在石桥上翘首以盼,等着黎青执回来。
等姚艄公的船一靠岸,立刻就有人过去,围着黎青执问问题:“黎青执,朱老爷家里是怎么样的?”
“黎青执,你在朱老爷家里,当真能天天吃肉?”
“黎青执……”
……
一大群人笑眯眯地围着自己!
黎青执昨天急着跟金小叶说话,没跟村里人多聊,今日却打算在河埠头待到天黑才回家。
今天白天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写书,都没能享受被“人气”包围的美好感觉,现在正好可以享受一下。
“朱老爷家的房子特别漂亮,每天都能吃点肉,今天中午吃的是肉末蒸蛋……”黎青执笑着回答问题。
村里人听得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有些人羡慕之余,就去问姚振富:“振富,你怎么没去给人抄书?能天天吃肉呢!”
“是啊,你不是学问很好吗?怎么不去给人抄书?”
他怎么可能去同学家抄书!那多让人看不起!姚振富心中不快:“那朱老爷是看黎青执可怜,才给了他一个差事,还不知道他能做几天!”
姚振富说完就走。
不过他的话,村里人都听进去了——原来黎青执能找到差事,是因为人家朱老爷看他可怜。
还有人跑去问黎青执,而黎青执并未反驳:“我那日一家家店铺问过去,想找个差事,但一直没找到,后来朱老爷看我可怜,就让我去他家抄书,这差事并不能长久做下去。”
村里人原先多少有些嫉妒,听了黎青执这解释,才觉得舒坦,又开始问黎青执朱家是怎么样的。
黎青执就笑眯眯地跟他们聊,说一些县城的人都知道的事情。
另一边,朱家。
昨日只有一千多字,朱前看了总觉得少,但今日有三千字!
今日这三千字,还写了朱前年幼时的种种经历,里头写的他的想法,还跟他心里想的一模一样!
朱前看得眼眶发热,又想跟人念叨他从前过过的苦日子了,等儿子回家,他更是迫不及待地将今日黎青执写的东西,拿给儿子看。
朱寻淼看到今日黎青执写的东西多有涂改,愈发无语。
这黎书生写东西,实在有些敷衍。
只是等他看完……朱寻淼忍不住问自己父亲:“爹,接下来如何了?”他竟是迫不及待,想看下面的内容。
明明他爹的事情,他都是知道的,毕竟他爹总爱在家念叨他的“丰功伟绩”。
但这写的,跟他爹说的还是有些区别,书
里把他爹写得更好了一些。
“接下来的还没写!”朱前开口,又把纸张递给朱寻淼:“阿淼,你不是说要帮黎先生誊抄?这就去抄吧,等你抄好,我就拿去给你李伯伯看看。”
这可是写他的书!
朱前已经开始琢磨着,等书写出来,他要找人多抄几本。
不止留给自己的子孙看,他还想送给自己的好友看,让他们知道他的曾经。
至于别人看了可能会看不起他……他的出生大家都知道,也没什么好遮掩的。
朱寻淼:“……”之前他爹巴不得他整天读书,不要为其他事情分心,现在竟然让他抄书?
朱寻淼正这么想着,朱前又道:“等等,你抄书就没空读书了……你在学堂里找个人,让他帮你抄吧!”
这才对么!朱寻淼答应下来,准备明天就去找人帮忙抄书。
他家虽有钱,但县城一些读书人看不起他,县城由一个老举人办的最好的学堂,就不愿意收他,他只能跟着眼里只有钱的李秀才读书。
李秀才爱钱,什么学生都收,他的同窗,有很多学问一般并不打算走科举道路。
这些人只想认个字方便将来找差事,自然也就愿意帮人抄书挣钱。
第27章 追更
朱前的自传, 黎青执在写了一个开头之后,就代入进去,越写越好。
这个好, 指的并不是文采,主要还是情感。
朱前家境贫寒, 但一心想要过上好日子,并愿意为之奋斗……这样的情绪黎青执可以感同身受。
他如今的想法, 就跟朱前年轻时的想法一模一样。
他也想过好日子, 他想吃好吃的!
再加上他将朱前的一些经历美化了一番……不知不觉十天过去,他已经写了三万字, 而朱前从头到尾, 都没让他修改。
朱前真的是个再好不过的甲方。
写了十天,黎青执的写字速度快了许多, 但他一天还是写三千字,同时有意识地将字写得更端正。
他有心参加科举,而想要参加科举,必须有一手好字。
这个好,指的不是拥有独特的风骨自成一体的那种好, 而是字迹乌黑光洁大小一致,像印刷字那样的好。
对此黎青执很能理解, 他高考前为了卷面分,还专门练过字。
另一边,朱前的长子朱寻淼已经回了家。
“爹,那本写你的书,写得怎么样了?”
朱前道:“已经写了一个开头,你快看看!”
说着,朱前就把黎青执写的东西拿给朱寻淼看。
朱寻淼接过,就被那幼儿一般,笔画时而粗时而细的字惊到了。
这字比他老爹的字,强不了多少!
再去看文章……故事写得很清楚,但既没有引经据典,也毫无文采……要知道他看的一些话本,都是会在开头写上一段诗的!
朱寻淼觉得这书写得实在一般。
但仔细想想……有点学问的人,也不会愿意为他父亲写书,再加上人家写一天,也就收一钱银子……他爹开心就好。
“怎么样?写得不错吧?”朱前问。
这写的全是他爹常念叨的事情,他也不好说写得不好……朱寻淼道:“这字实在一般。”
朱前道:“黎先生大病初愈手上没力气,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想到黎青执那骨瘦如柴的样子,朱寻淼就什么都不说了。
黎青执瘦骨嶙峋穿的也破旧,还带着两个瘦巴巴的孩子,想来家中日子过得极为艰难。
现在人家就是想靠给他父亲写书赚点家用,他没必要坏了人家生计。
朱寻淼道:“爹,他写得极为不错,等他写完,我来誊抄一遍,将之留给后人。”
“就该如此!”朱前很是高兴。
第二日,黎青执照旧跟着姚艄公去县城,帮朱前写书。
他到朱家的时候,朱家人已经吃过早餐了,但管家给他留了一份。
朱家早餐吃的是粥,他还分到了一个咸鸭蛋,一碟滴了菜籽油蒸的咸菜。
末世前,他出去吃饭人家油放多了就觉得油腻,但现在……放了油的菜是真的香!
黎大毛黎二毛就一脸惊喜:“爹,这咸菜真好吃!”
“嗯。”黎青执应下了,顺便把咸鸭蛋放进口袋。
这鸭蛋可以带回去给金小叶吃。
黎青执昨天写了一天,若不是拥有金手指,可以修复自己的身体,他今天兴许会抬不起手。
靠着金手指,他的胳膊恢复得不错,今天写字的时候,也顺了不少。
不过写上一段时间,他还是要休息一会儿,休息的时候就陪两个孩子说说话。
黎大毛黎二毛时常一起玩,两人在一起很能消磨时间,再加上中午他们还要睡上一个时辰……两个孩子跟着他在朱家书法待着,一点没觉得闷。
不过黎青执写字的时候,他们偶尔会凑过来,抓着黎青执的椅子喊他“爹”,踮起脚尖想看桌上的东西。
那模样实在可爱,黎青执每每见了,都要亲他们两下,然后便觉得又有了力气,可以继续写书。
这次,黎青执一个字一个字好好写,一遍就写成,哪怕有涂改也放在那里不管,不再重新誊抄……一天下来,他写了近三千字。
黎青执打算接下来的日子,每天写三千字。
朱前若不想书太长,他写上一个月,十万字上下一本书也就成了。
朱前若是想书长点,他多写几个月也不是不行。
总之,一切都按金主的要求来。
写完,黎青执又领了一个小银饼,带着两个孩子回家。
托黎老根的福,庙前村的人都已经知道了黎青执找到好差事的事情。
他们之前还同情金小叶,不曾想一眨眼,他们眼里已经成了废人的黎青执,就在县城找到了差事。
一天一钱银子,黎青执赚的不比姚艄公少!
他在县城还能天天吃肉,他甚至带回来了状元糕!
今天白天,村里人一直在聊这件事:“不是说黎青执学问不好,怎么还能找到这样的好差事?”
“姚振富读了那么多年书,也没见他往家里拿钱。”
“这黎青执要是能一直这么干下去,他们家的日子,一定越来越好。”
“黎老根说的也不一定是真的,他这人最爱吹牛。”
……
村里人聊了一天,等到傍晚,就在石桥上翘首以盼,等着黎青执回来。
等姚艄公的船一靠岸,立刻就有人过去,围着黎青执问问题:“黎青执,朱老爷家里是怎么样的?”
“黎青执,你在朱老爷家里,当真能天天吃肉?”
“黎青执……”
……
一大群人笑眯眯地围着自己!
黎青执昨天急着跟金小叶说话,没跟村里人多聊,今日却打算在河埠头待到天黑才回家。
今天白天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写书,都没能享受被“人气”包围的美好感觉,现在正好可以享受一下。
“朱老爷家的房子特别漂亮,每天都能吃点肉,今天中午吃的是肉末蒸蛋……”黎青执笑着回答问题。
村里人听得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有些人羡慕之余,就去问姚振富:“振富,你怎么没去给人抄书?能天天吃肉呢!”
“是啊,你不是学问很好吗?怎么不去给人抄书?”
他怎么可能去同学家抄书!那多让人看不起!姚振富心中不快:“那朱老爷是看黎青执可怜,才给了他一个差事,还不知道他能做几天!”
姚振富说完就走。
不过他的话,村里人都听进去了——原来黎青执能找到差事,是因为人家朱老爷看他可怜。
还有人跑去问黎青执,而黎青执并未反驳:“我那日一家家店铺问过去,想找个差事,但一直没找到,后来朱老爷看我可怜,就让我去他家抄书,这差事并不能长久做下去。”
村里人原先多少有些嫉妒,听了黎青执这解释,才觉得舒坦,又开始问黎青执朱家是怎么样的。
黎青执就笑眯眯地跟他们聊,说一些县城的人都知道的事情。
另一边,朱家。
昨日只有一千多字,朱前看了总觉得少,但今日有三千字!
今日这三千字,还写了朱前年幼时的种种经历,里头写的他的想法,还跟他心里想的一模一样!
朱前看得眼眶发热,又想跟人念叨他从前过过的苦日子了,等儿子回家,他更是迫不及待地将今日黎青执写的东西,拿给儿子看。
朱寻淼看到今日黎青执写的东西多有涂改,愈发无语。
这黎书生写东西,实在有些敷衍。
只是等他看完……朱寻淼忍不住问自己父亲:“爹,接下来如何了?”他竟是迫不及待,想看下面的内容。
明明他爹的事情,他都是知道的,毕竟他爹总爱在家念叨他的“丰功伟绩”。
但这写的,跟他爹说的还是有些区别,书
里把他爹写得更好了一些。
“接下来的还没写!”朱前开口,又把纸张递给朱寻淼:“阿淼,你不是说要帮黎先生誊抄?这就去抄吧,等你抄好,我就拿去给你李伯伯看看。”
这可是写他的书!
朱前已经开始琢磨着,等书写出来,他要找人多抄几本。
不止留给自己的子孙看,他还想送给自己的好友看,让他们知道他的曾经。
至于别人看了可能会看不起他……他的出生大家都知道,也没什么好遮掩的。
朱寻淼:“……”之前他爹巴不得他整天读书,不要为其他事情分心,现在竟然让他抄书?
朱寻淼正这么想着,朱前又道:“等等,你抄书就没空读书了……你在学堂里找个人,让他帮你抄吧!”
这才对么!朱寻淼答应下来,准备明天就去找人帮忙抄书。
他家虽有钱,但县城一些读书人看不起他,县城由一个老举人办的最好的学堂,就不愿意收他,他只能跟着眼里只有钱的李秀才读书。
李秀才爱钱,什么学生都收,他的同窗,有很多学问一般并不打算走科举道路。
这些人只想认个字方便将来找差事,自然也就愿意帮人抄书挣钱。
第27章 追更
朱前的自传, 黎青执在写了一个开头之后,就代入进去,越写越好。
这个好, 指的并不是文采,主要还是情感。
朱前家境贫寒, 但一心想要过上好日子,并愿意为之奋斗……这样的情绪黎青执可以感同身受。
他如今的想法, 就跟朱前年轻时的想法一模一样。
他也想过好日子, 他想吃好吃的!
再加上他将朱前的一些经历美化了一番……不知不觉十天过去,他已经写了三万字, 而朱前从头到尾, 都没让他修改。
朱前真的是个再好不过的甲方。
写了十天,黎青执的写字速度快了许多, 但他一天还是写三千字,同时有意识地将字写得更端正。
他有心参加科举,而想要参加科举,必须有一手好字。
这个好,指的不是拥有独特的风骨自成一体的那种好, 而是字迹乌黑光洁大小一致,像印刷字那样的好。
对此黎青执很能理解, 他高考前为了卷面分,还专门练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