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节
  把芦荟都收起来,林千俞扯了两大片叶子包着,以免芦荟汁水流的她满背包都是。
  一路往前,路上遇到什么有用的东西都会收集一份。
  不管现在有没有用,以后万一能用上呢,她要是不带着,等需要的时候没有才更麻烦。
  不知不觉,背包已经快半满了。
  还是没看到草原狼的踪迹。
  ——她是沿着小狼的方向走的。
  林千俞单手叉腰,轻叹了口气,“看来小狼跑去了很远的地方捕猎。”
  看看来时的路,再看看没有目的地的前方。
  林千俞往嘴里丢了颗高粱果,“继续走吧。”
  穿过几道矮灌木,林千俞听到了秃鹫的声音,抬头就见远处的天上有秃鹫在空中盘旋。
  她猜测道:“那边应该有大型动物。”
  秃鹫吃腐肉的,也不光吃腐肉,食谱很广,有时候会在猛兽捕捉到猎物以后靠近,在它们吃完把猎物抛弃以后,秃鹫一拥而上。
  看起来似乎是做的帮其他动物清理吃不完的猎物。
  但这种帮忙也仅限于狮子。
  面对一些战斗力不太强的,例如猎豹,一旦被秃鹫盯上,它们可能努力吃几口尽量将自己的胃塞满,然后离开。
  大批的秃鹫再去享用从猎豹口中抢过来的猎物。
  林千俞手里举着棕榈树叶,大个的叶片还带有镂空,却也能起到一点遮阳的作用。
  晚上没事的时候编几个草帽,明天出来活动就不用这么麻烦了。
  爬上一个小土堆上,林千俞就地趴下,不算很高,可有个坡度在,这点高度已经足以她看清楚很多东西。
  棕榈叶往头上一搭,也是个简单的伪装。
  林千俞小声说:“鸵鸟跟狮子打起来了。”
  准确来说是狮群在围堵鸵鸟,雌狮子是狮群中捕猎的主力军。
  雄狮子一般只有在对大型猎物,类似于犀牛大象,这类比较难搞且危险性极高的猎物才会出手。
  狮群间的团结协作也是十分默契的。
  被它们盯上的猎物就只有饮恨西北的份。
  鸵鸟尖叫声刺耳,跑的飞快,在跟狮群周旋,但逃跑的方向都已经被狮子堵住,像是无头苍蝇一般乱窜。
  终于在狮子一声咆哮之后,冲上去咬断了它的脖子。
  【雌狮子也太牛了吧,这个飞扑我给一百分。】
  【我去我去,好像我在现场看的一样,也太刺激了,林姐要下去救鸵鸟吗。】
  【雌狮子:你要不听听你在说什么?】
  狮群叼着到手的鸵鸟离开战场,空中的秃鹫到底没胆子跟刚捕猎结束的狮群碰一碰,除了哑声叫嚷,连降落点高度都不敢。
  林千俞等狮群离开,才在斜坡上滑下来,“狮子只带了鸵鸟,那鸵鸟蛋应该还在吧。”
  这样说着,她在附近翻了翻,真的让她找到了鸵鸟窝,里面硕大的鸵鸟蛋足足有三个。
  她托起一个掂了掂,“还挺沉。”
  “鸵鸟蛋含有丰富的蛋白质,矿物质和维生素,这么多够吃几天的了。”林千俞把蛋装进背包,这下是彻底把背包给塞满了。
  拉链都得是贴着边缘才能勉强收拢。
  一路下来收获不小。
  没有等到狮子吃剩下的鸵鸟,秃鹫盘旋着又往旁边落去。
  “走开走开!”
  “懂不懂先来后到!”
  一道男人的声音响起,随后就是秃鹫不服气的‘呃、啊’叫嚷。
  林千俞过来时,宫鑫铭正挥舞着手里的砍刀和秃鹫对峙,“这是我先找到的。”
  面对人类,野惯了的秃鹫也没有露怯,似乎是想像吓跑猎豹那样,仗着数量优势把宫鑫铭也吓跑。
  看到林千俞,宫鑫铭先是一怔,没回过神来呢,脸上的笑已经露了出来,“林姐!”
  林千俞点了点头,有些不解的问道:“你在干什么?”
  “我在切肉。”宫鑫铭指着被自己切了一半的斑马,“你看,我捡了一匹斑马。”
  手指的位置划过斑马下面的树枝和零散树叶,宫鑫铭说:“我猜这应该是花豹藏在树上的没吃完的猎物,掉下来正好被我撞见。”
  上面的肉只收集一部分。
  宫鑫铭拿砍刀用力割肉,“林姐你要不要也来点,弄完赶紧走,我怕一会花豹过来。”
  万一被猛兽发现他抢了猎物,花豹指定得跟他急眼。
  宫鑫铭自己有几斤几两还是很清楚的,花豹要是敢追他,他就敢死给节目组看。
  “不用了,你切吧。”林千俞对斑马没什么兴趣,只打听到:“你在这有看到草原狼吗?”
  “狼?”宫鑫铭摇了摇头,“没有诶,就刚才看到了狮子和鸵鸟,再没看到别的。”
  宫鑫铭说的茫然,直播间弹幕却刷了起来。
  【有啊!傻孩子!刚才你切肉的时候,身后一双绿油油的眼睛盯着你呢!】
  【就是就是,弹幕全是提醒你的。你看都不看一眼!】
  粉丝可谓是替宫鑫铭操碎了心,担惊受怕的还得帮忙注意四周。
  看到弹幕的宫鑫铭挠头,迟疑道:“啊?粉丝说好像有诶,我去我运气这么好?”
  宫鑫铭都有些不敢置信:“先是捡到了食物,后面草原狼发现我却没有攻击,也没有跟我抢食物,我不会就是这次综艺的天选之子吧。”
  林千俞笑了笑,没有打破他中二病幻想,“你先忙,我去别处看看。”
  “好,林姐再见。”宫鑫铭挥挥手,然后转身继续投入到砍肉大计中。
  等林千俞离开,宫鑫铭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诶?我遇到的那只不会是林姐的狼吧?”
  粉丝:【……】
  你延迟也太高了。
  “我猜小狼可能是去抓斑马了。”林千俞往前走了没多久,估摸着草原狼就在这附近,知道在哪,也就不着急了,索性先在水源边坐下喝点水。
  没有杯子,水虽然很清澈,但也不能直接饮用。
  其实真正的野外生存没那么精致,渴到不行,在水源短缺的情况下,就是看见泥水都得喝两口。
  但既然有改善生活的条件,林千俞还是打算先把水烧开。
  “鸵鸟蛋的蛋壳很坚硬,我打算用蛋壳做个杯子。”林千俞把背包放下,选了个鸵鸟蛋,用菜刀的尖在鸵鸟蛋凸出来的那一头敲。
  这个力道还是蛮有讲究的。
  轻了,可能得对着一个鸵鸟蛋敲半天。
  要是重了直接废掉。
  跟鸵鸟蛋里面的蛋清蛋黄比起来,林千俞现在显然更需要完整的蛋壳。
  ‘咚、咚咚’连续敲了几下,只出了一个小洞,在继续用这个小尖在小洞的边缘处敲,碎下来的蛋壳能掰的掰一下,掰不开的就继续敲击。
  反反复复弄了几次,从算是把上面开除了一个巴掌大的口子。
  林千俞洗了块比较薄的石板,木棍将鸵鸟蛋搅开倒在上面,烧火煎蛋。
  没有油,石板又比较粘,林千俞也没去翻面,就这么煎着,自己则是把鸵鸟蛋里里外外洗干净。
  这样煎蛋糊的概率比较高,也不考虑好不好看了,直接乱棍扒拉着炒散。
  趁着鸵鸟蛋加热的功夫,林千俞又就近揪了两片棕榈叶下来。
  这个是直接缠成比较长的绳子。
  “大家在家里也可以用这样的方法来把水杯绑起来,有个拎手。”林千俞将搓好的绳子摆在地上,几边交叠,中间出现了一个小的正方向。
  鸵鸟蛋没开口的一端,正正好好放在那个正方形上面,然后把两端的绳子一拎起。
  绳子便收紧卡在了鸵鸟蛋上,缠的非常稳。
  林千俞举起手,拿着新做好的带挂绳水杯在镜头前晃了晃,然后起身将水杯灌满水,离火堆有点距离,但是能被火烤到的位置夹起一个三脚架,水杯往上一挂,慢悠悠烧着就行。
  这样烧水会比较慢,但好处就是,鸵鸟蛋水杯可以重复使用。
  不然烧一次可能直接就给烧坏了。
  等着水的时候,炒蛋也好了,正好可以边吃东西边等。
  空闲的等待时间都利用起来。
  “好嫩。”林千俞端着石板尝了口炒蛋,“只加点盐就已经很好吃了。”
  就是跟鸡蛋味道好像差不多。
  感觉好久没吃过鸡蛋了。
  “那边有野牦牛诶。”在水源对面,低头像是在吃草。
  牦牛挺多的,看起来好像不只一个牦牛群。
  “大橘要是在这,肯定直接上了。”想起大老虎,林千俞弯了弯眼睛,“我努努力,下次回去给大橘带点牦牛的肝脏,大橘一定喜欢。”
  挂着的鸵鸟蛋水壶烧了一会,林千俞又把水壶转了个面,让另一面也烤烤火。
  这慢悠悠的不见水蛋壳里面的水沸腾,但是手放在开口处,已经隐隐能感觉到里面透出的温度。
  再烧一会就好了。
  不一定弄到沸腾,这样慢吞吞的侧边烤火,也不知道能不能沸腾。
  多烤一会,时间到了不管沸腾不沸腾都能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