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
  一行人来了信辉,何清源跟许文琢开会开了快两个小时,终于到了饭点。
  郑思韵也不知道事情怎么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她、严煜还有江殊坐在一桌吃饭,信辉最近在整修,食堂也没开,他们只能在附近的餐厅吃商务餐。
  自从江殊二十岁生日过后,她跟他的关系也有了一点点细微的变化。
  严煜评价为“打蛇上棍”。
  他痛心疾首地说:“这厮就是心机深沉,你也是的,被勾一勾就上当,你还送他香水!他可不就得巴巴地凑过来,你甩都甩不开!”
  至今为止,严煜仍然觉得,是江殊故意诱惑郑思韵,勾得她色令智昏送了香水。
  郑思韵:“是我自己要送的,跟他没关系。”
  严煜:“这就是他心机深沉的证据!你都没意识到!”
  郑思韵:“……”
  但不管怎么说,她发送的信号,也被江殊接收到了。他开始迈近了一步,大胆了一些。
  这也就是别人口中的暧昧期。
  江殊很体贴地给郑思韵介绍菜谱:“这家的面包冰淇淋还不错,要不要试试?我之前想给你带,试了一次,还没到学校就化了。”
  “呵。”某人冷笑一声。
  江殊翻菜单的手顿住,又若无其事地说:“或者要不要试试南瓜慕斯,不是很甜,刚刚好。”
  “呵。”
  郑思韵一手托腮,微笑,“都可以,你决定就好。”
  “都点吧。”江殊直接忽视坐在郑思韵旁边的某个人,“你是吃米饭还是喝粥,听同事说这里的甜粥味道也可以。”
  “呵。”
  郑思韵隐忍,依然面带笑意。
  实际上已经抬脚狠狠地踩了严煜的脚背一下。
  呵个没完了是不是?呵呵呵,到外面去呵!
  江殊似是没有察觉到一般,面不改色地点了菜,都没问严煜的口味。
  严煜吃痛,却不想在江殊面前表现出来,只能忍耐,瞪了郑思韵一眼,这还没怎么着就护上了?果然是色令智昏。
  江殊看似高冷,实则很体贴。
  郑思韵的喜好他都记在了心里,两人也聊着工作上学习上的事。
  严煜发现了,这厮果然不是一般的心机,专聊一些他插不了嘴的话题,比如学校,比如社团……
  不过这难不倒他。
  “经常来这边吃饭吧,挺了解甜品的,是不是都跟女同事一块儿来啊?”严煜目光锐利地看着江殊。
  江殊淡定回:“除了部门聚餐,没跟女同事单独吃过饭。”
  严煜:“你说没有就没有?”
  郑思韵扶额。
  江殊:“你说有我就有?”
  严煜:“你说没有就没有?”
  江殊:“我说没有就没有。”
  严煜:“我说有就有。”
  郑思韵在心里叹息,她是做了什么孽才要碰到这两个人?
  “我去下洗手间。”
  她投降,但她不认命。这饭谁爱吃谁吃,她受不了了,她不奉陪了。
  郑思韵观察地形,去了洗手间,又飞快地拎着包跑了,反正这两个人就能演一出戏,她在不在场都没关系。
  饭桌上的两人等了快十分钟,郑思韵还没回,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郑思韵不在这里,两位连装都不装了,严煜懒洋洋地靠着椅背,以审视的目光打量江殊,“平常没少研究三十六计吧?把我妹妹身边祖宗十八代都查了个清楚,知道我叔叔跟许叔的关系就特意投简历到信辉吧?”
  江殊平静地扫他一眼,没理他。
  “她冲昏了头,我可没。”严煜双手交叉,语气轻蔑,“你别以为我写的那三十多个要求就可以不作数了,那些我叔叔跟婶婶都看过,当初是你自己在我妹妹面前放大话说自己能做到,可别转头又跟脑干被人挖了一样搞失忆这一套。”
  江殊终于有了反应。
  严煜等着他反击,等着他气急败坏,这时候说的话才是真心话。
  江殊沉默片刻,问他:“你说她冲昏了头,什么意思?”
  是说郑思韵对他也有些喜欢的意思吗?
  严煜:“……”
  这饭他吃不下去了。
  有病吧这人。
  回去以后,严煜跟邓莫宁吐槽这件事,“六月伏天啊,我被恶寒得想立马穿羽绒服!快给我恶心坏了,难怪思韵跑了,她肯定是受不了这个人!”
  邓莫宁摸了摸下巴,“大小姐喜欢这一款怎么不早说啊,我也能演啊。”
  -
  江殊究竟有没有心机?
  郑思韵也不知道,但当她在公司闻到熟悉的气味时,首先钻入她脑子里的就是他那张脸,她忍不住抬头去寻找,看到的却是别人。
  再见到江殊,是在一家花店。
  “你怎么在这?”
  “你怎么在这?”
  两人异口同声。
  江殊笑了,“我爸让我来取花,今天是他们结婚二十二周年纪念日。”
  “二十二周年?”郑思韵感慨,“居然这么多年,那真的很了不起。我不小心把我妈养的多肉植物给浇死了,现在想找个一模一样的,看能不能蒙混过关。”
  叔叔带着妈妈出去旅游了,她自告奋勇接过了任务。
  江殊专注地看她。
  总觉得她这会儿的表情很可爱。
  可爱到他想多看几眼。
  “算了,还是要老实交代。我妈妈也不会怪我。”郑思韵说,“我小时候不管怎么调皮,摔碎了我妈妈最喜欢的杯子她都不会怪我。但如果我说谎骗她,她可能会有点难过。”
  江殊见街边没停着她家的车——这一点他也不太确定,郑思韵家里有太多车了,他也不是每辆都见过。
  “要不要我送你?”他迟疑着问道。
  郑思韵看着他放在自行车筐里的一束花,再看看他认真的眉眼。
  他的外形十分出色。
  个子很高,腿很长,肩膀也宽,如青松般挺拔冷峭。
  明明家里的车就在附近,她却鬼使神差地点头:“好啊。”
  坐上自行车后座,手里捧着多肉植物,郑思韵的心情异常的愉快。
  江殊也希望这一段路能漫长些,喜欢的女生坐在单车后座,他骑得很稳,不让她受到一点颠簸。
  “那个,”郑思韵伸出手指戳了戳他的背。
  她发誓,她真的只是想戳戳他。
  但一瞬间,如水面冰封一般,她立即感受到了他脊背紧绷,蔓延到了她的指尖。
  “什么事?”他问。
  郑思韵清了清嗓子,“你那时候为什么要追我的车?”
  她真的怎么也想不通少年的脑回路。
  江殊沉默了许久,就在她都以为自己的话令他尴尬到想原地去世时,他开口了,声线清冽,“只是跟自己打个赌。”
  “什么?”
  ——如果我追上那辆车的话,我的喜欢就是被允许的。
  江殊何尝不知道自己的不自量力。
  他在发现自己喜欢上郑思韵时,偷偷去查了一下经常接送她的车标以及车辆价格。
  他在想,算了吧。
  可骑着车,看到她坐在车上经过。
  他在想,打个赌吧。
  赌他终有一天能追到坐在车上的她。
  郑思韵笑了笑:“其实我就是从那个时候记住你的。”
  太过尴尬。
  但还是记住了。
  -
  很久以后。
  东城流传着两则谣言。
  第一,成源集团的郑总喜欢肉麻的情话跟男人。
  第二,科技新贵江总就是那个肉麻的男人。
  据说以上谣言出自同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