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9章 他被驯服了
  张妈大半夜察觉到情况不对劲儿,下意识披了件衣服就去了楼上,结果看到的就是平躺在床上耸动肩膀哭泣的江暮夏。
  “太太。”
  她顿时觉不好,直接走了进去,“您跟先生这是……”
  又吵架了?
  江暮夏闭上眼睛吸了吸鼻子,下意识就撑起身坐了起来,抬手擦掉了自己的眼泪,“时间不早了,你回去休息吧。”
  “可是……”
  张妈表情凝重,“韩先生刚才半夜开车出去了……”
  现在下雪天,很危险的。
  “……”
  江暮夏其实也是紧张的,可想到之前自己每次都跟他闹脾气到了基本上可以离婚的时候,总是被自己看起来的好意打乱计划,索性就强行忍住了。
  “与我无关。”
  她站起身,背脊都挺地很直,“反正过不了多久就离婚了,他就算是今天一晚上不回来在别的女人床上,都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说完这句话,她头也不回地进了浴室。
  “……”
  张妈满脸担忧地看着江暮夏关上门的背影,皱眉好半晌还是不放心给裴景打了一个电话,那时候已经凌晨一点多了。
  月色稀薄。
  裴景挂断电话,脸上的表情都阴沉了不少。
  实在是懒得搭理。
  可实在是架不住韩庭之这段时间的精神起伏不定,索性就给韩庭之打了电话过去,但是对方根本就无人接听。
  失踪了。
  裴景派人找了足足一整夜,在趋紧清晨的时候才算是找到了韩庭之的身影。
  在百乐门的包厢里。
  他推门进去,看到的就是喝地醉醺醺靠在座椅靠背上的男人,身上的烟灰色衬衫带着明显的褶皱,眉眼里满都是疲惫和迷惘。
  是何姐打电话过来,他才知道的。
  “喂。”
  他有些嫌弃,索性就走过去踢了踢他的裤腿,“你这一声不吭,也不接电话,自己一个人在这里喝闷酒,不怕死啊?”
  再过段时间,估计就到做手术的时间了。
  医生都吩咐了要静养。
  韩庭之没吭声,只是脸颊带了明显的微微醉醺醺,可裴景却知道,面前这个男人醉地不轻,也不知道到底喝了多少。
  毕竟……
  像他们这种混迹生意场的人,其实在酒桌上是很难醉的。
  尤其是韩庭之。
  大部分喝酒的时候基本不上脸,所以每次也都没有个下限,可要是真的上脸了,那基本上就是喝地已经算是醉了。
  呵。
  现在这社会,到底是个什么世道。
  不言爱的人谈了爱,不说话的人告了白,后来不喝酒的人喝了酒,先说爱的人先不爱,还真是命运辗转离合。
  半点不由人。
  哪怕时隔多年后,裴景还是会记得今天晚上。
  那样脆弱到不堪一击的韩庭之。
  在被他扶着上车之后,平日里生意场上运筹帷幄到不带半点感情的男人,竟然醉醺醺地抓着他的衣袖,“你怎么……能不爱我呢……”
  他的语调带着醉醺醺的沙哑,在不管是过去还是未来的时间段里。
  裴景再也没有听到过。
  后来啊。
  在多少个深夜辗转的时候,他总是能梦到某个熟悉的身影,然后恍然若失地给裴景打电话,“我是不是……忘了一个重要的人?”
  隐隐约约,好像对他来说很重要。
  可……
  那又怎么样呢?
  时间终究都会往前走,那些当初爱而不得的人和事,到底还是会在岁月的侵蚀下什么也剩不下,甚至就连回忆也留不下一星半点。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报应。
  怨不得任何人。
  江暮夏那天晚上彻夜难眠,可还是要表现出自己什么都无所谓的模样,哪怕内心里面已经荒芜到一片腐朽,哪怕已经烂泥生了根。
  她还是要保持着自己最后离婚的姿态,照常地过自己的生活。
  有条不紊。
  ……
  韩庭之醒来的时候,睁开眼的瞬间看到的就是熟悉却又陌生的房间,裴景就站在落地窗前打电话,“嗯,我知道了。”
  他挂断电话,下意识回了头。
  “醒了?”
  “……”
  韩庭之看了眼周围的房间,视线微微辗转恍惚过后,反倒是裴景轻笑了一声,“这里是我家,江暮夏不在这里。”
  甚至说……
  自从昨天晚上韩庭之冒雪出来之后,江暮夏一个电话也没打过来过。
  他隐隐知道是为什么,却又只能假装不知道。
  “时间不早了。”
  他下意识看了眼自己的腕表,“你要是想要休息的话就继续留在这里,我一会儿还要带欢欢去医院体检,这栋别墅基本上没有人来,你要是愿意的话这几天也可以留在这里,毕竟我想你现在应该不怎么想回去。”
  不怎么想回去。
  可能男人和男人之间的友谊,和女人之间最大的差别就是情绪的表达。
  女人更注重心理层面,需要安慰和开导。
  可男人不同。
  裴景把能做的不能做的基本都做了,确保好人的安全,剩下的事情也就只能韩庭之自己消化和解决,毕竟着是他们夫妻两个人之间的事情。
  他也没有多大的权利干涉。
  裴景走了。
  韩庭之一个人坐在床边看着空荡荡的房间,下意识摸出自己的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可等看到上面只有张妈和助理电话的时候,还是不免跳动了下眉梢。
  头很疼。
  宿醉过后的头疼,已经多少年的时间里没有感受到过了。
  可……
  他却还是想要自食其果。
  明明之前自己一个人过了那么长的时间也不觉得有什么,也感觉不到委屈,感觉不到开心和难过,总归是一个人,所以也都可以将就。
  之前的生活对于他来说,是单调且乏味的。
  没有生活感。
  他觉得住在哪里都是一样的,酒店和别墅对他来说没有什么区别,平常吃饭也都是秘书安排什么他吃什么。
  就连衣着,也都是按部就班。
  他也没觉得有什么。
  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喜欢上了壹号名邸,甚至下意识觉得那里跟其他地方是不同的,就连吃饭也想的是她喜欢吃什么。
  衣服是她买的,领带的颜色是她喜欢的。
  如果……
  按照之前看到小王子的话,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已经被她驯服了。
  他得到了麦子的颜色。
  下班路上看到喜欢的蛋糕店会想起她,出差的时候看到餐桌上的菜会想到她,哪怕飞机上偶然看到一本书,都会想起这本书是她看过的。
  可……
  狐狸被驯服,小王子喜欢的却只有玫瑰。
  那是对她来说,唯一的玫瑰。
  而他的出现,不过是万千狐狸中的一个,对她来说没有什么特别,甚至比不上他那朵玫瑰周围的其他玫瑰。
  他早该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