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大眼和麻子
“五月的风, 吹在花儿上。朵朵的花儿吐露芬芳。 假如呀花儿确有知 ,懂得人海的沧桑 ,她该低下头来哭断了肝肠……”
当高朗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傍晚。
他躺在病床上,才睁眼没多久,田伯光就走了进来。
“怎么?醒啦?”他一看他醒了,就笑了起来,“你们这几个人,可把我们折腾了一整宿!”
“我……我这到底是怎么了?”高朗觉得自己的脑子像是被掏空了,昏迷前后那点事,他全都记不清了。
脑子里唯一留下的,是周璇《五月的风》那略带些凄美的旋律。
“到底怎么了?嗬,你也是命大!再晚一点打电话来,估计你们这会儿都已经见了阎王爷了!”田伯光冷哼了一声,说道。
“什么?!能有这么严重?!”高朗不信。
“怎么不严重?你们几个食物中毒了!”田伯光苦笑着摇头,说道:“你们这胆子够大的,牛肝菌没炒熟也敢吃下去!”
“牛肝菌?我们没吃牛肝菌啊!我们吃的是见、见什么青!”高朗疑惑。
“没错啊,见手青就是牛肝菌的一种!”田伯光点了点头,坐在床边的小凳上,说:“这牛肝菌里魔牛肝菌有毒,这东西要是处理不当,轻则产生幻觉,上吐下泻,重则一命呜呼,撒手人寰,岂能这样乱吃?”
高朗听了这话,脑海中顿时闪现出当日小郑对着他们满口打包票的情形,懊悔得肠子都青了!
“你倒是像那些没读过书的无知乡民,竟然还敢随便吃这种山上的野菌子!”田伯光见他不说话,就拿他取笑起来。
“这东西吃多了真的会死人吗?”高朗没有理睬他的打趣,神情严肃极了。
“是啊,我骗你干什么?云南那边,每年都有这种一家几口因为误食牛肝菌丧命的新闻!”田伯光说着,苦口婆心地教育起来:“所以说人啊,不能贪食野味。尤其是那些菌子,一定要去正规的菜场里买,不能看着漂亮,就在山上乱采!”
高朗听了这话,没有搭腔,反而一把拔掉了手上插着的吊针,翻身下地。
“你干什么啊?不要命啦?”田伯光见他如此,大惊,连忙个跟着站起来。
“我还有事,我那两个朋友,你帮忙多照顾一下。”高朗说道。
“你有事?什么事?什么事能比你的身体更重要?”田伯光拦住他,说什么也不让他走。
“我六叔那天也吃了牛肝菌。你要是真担心,就陪我一起,再上一趟平顶寨!”高朗没打算瞒他。
“你等等,你是说,还有人吃了这菌子?!”这一下,田伯光的脸色变了。
“对,你去不去?”高朗看着他。
“你等会儿,我去拿药箱!”田伯光认真起来,立刻往办公室跑去。
两个小时后,他们俩出现在了平顶寨。
小郑开上山的车,这时候还在村口停着。殡仪馆并没有派人上山来车开走。
田伯光把自己的车停在了灵车的旁边,然后就跟着高朗一起进了村子。
这时候的天,已经快要完全黑下来了。
但好在,这是个好天,没有雾,能见度很高。
高朗带着田伯光,很快就找到了王二婆婆家。
这房门依旧开着,昨晚上他们吐的那些秽物,还在地上躺着,这会儿再闻,那真是味道好极了!
一看这情形,六叔显然没回来过。
高朗心中越发担忧,连忙带着田伯光村前村后满世界的疯找。
这时间就是生命,再不把六叔这老头子找出来,只怕他就要嗝屁了!
却说这平顶寨,是建在山顶上的村落,这整个村子周围除了凸出的山石峭壁,就是大片大片的林子。
这时候他们已经发动邓云她们一起帮忙,在村里找了两遍,完全没见踪影,于是,一行人便又一起去了林子里找。
这片林子,就在金奶奶家的后头。
高朗前一天也曾和六叔一起去里头转过。
当时他就觉得,这林子又大又深,在夜里很是可怖。
好在这一回人多,他也就没那么怕了。
一行人个个都打着手电在林子里呼喊,很快就展开了地毯式地搜索。
然而,二十分钟过去了,他们一无所获;半个小时过去了,他们依旧一无所获;最终,他们整整找了一个小时,把整个林子搜了个底朝天,还是一无所获!
这六叔竟然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完全不见踪影!
“这附近还有什么地方可以找找的?”高朗转头看着邓云,脸上难掩焦急之色。
“这能找的都找了,要再找,那就得去山沟里找了!”邓云想了想,说。
“六叔跑出去之前,口中直喊金奶奶,”高朗想了想,对着田伯光说:“现在想想,他肯定是吃了菌子产生了幻觉,追着金奶奶跑出去的!”
“那咱们就再好好找找,这牛肝菌产生的幻觉,会让人分不清现实和幻觉,一旦跑了出去,很容易出危险!”田伯光的表情也很凝重。
“要是再找不着,就只能报警了!”高朗皱眉说道。
于是,他们再一次扩大了搜索范围。
这一回,他们一直找到了后山的皮夹沟。
说来也奇,这后山的皮夹沟,一直是他们平顶寨人不愿涉足的禁地。
邓云他们一听要去皮夹沟找,说什么也不愿意去了。
高朗他们好说歹说,劝了大半天,邓云依旧不为所动。
最终,这么多乡民中,只有两个四十来岁的中年壮汉挺身而出,陪着他们一起去了。
“这皮夹沟到底有什么?大家为什么都不愿来?”去的路上,高朗忍不住问。
那两个男人,皮肤黝黑,身材精壮,走在他们的左前方,听见他这么问,一开始并没有搭腔,直到高朗问了第二遍,两个人中那么眼睛稍大些的才回了头。
“也没啥,早些年,皮夹沟里闹过狼。那是几十年前的事了。”大眼说道。
“咱们现在有时候也去那里打猎,那里头,野兔可多,运气好,还有野猪呢!”另一个壮汉也回过头来。
他的脸上有不少痘疤,咱们这里,姑且叫他麻子。
这大眼和麻子,祖上都是猎户。到了他们这一辈儿,虽然都种田,可这门祖传的手艺却没丢,有的时候,他们依旧会上深山里去打些野味……
当高朗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傍晚。
他躺在病床上,才睁眼没多久,田伯光就走了进来。
“怎么?醒啦?”他一看他醒了,就笑了起来,“你们这几个人,可把我们折腾了一整宿!”
“我……我这到底是怎么了?”高朗觉得自己的脑子像是被掏空了,昏迷前后那点事,他全都记不清了。
脑子里唯一留下的,是周璇《五月的风》那略带些凄美的旋律。
“到底怎么了?嗬,你也是命大!再晚一点打电话来,估计你们这会儿都已经见了阎王爷了!”田伯光冷哼了一声,说道。
“什么?!能有这么严重?!”高朗不信。
“怎么不严重?你们几个食物中毒了!”田伯光苦笑着摇头,说道:“你们这胆子够大的,牛肝菌没炒熟也敢吃下去!”
“牛肝菌?我们没吃牛肝菌啊!我们吃的是见、见什么青!”高朗疑惑。
“没错啊,见手青就是牛肝菌的一种!”田伯光点了点头,坐在床边的小凳上,说:“这牛肝菌里魔牛肝菌有毒,这东西要是处理不当,轻则产生幻觉,上吐下泻,重则一命呜呼,撒手人寰,岂能这样乱吃?”
高朗听了这话,脑海中顿时闪现出当日小郑对着他们满口打包票的情形,懊悔得肠子都青了!
“你倒是像那些没读过书的无知乡民,竟然还敢随便吃这种山上的野菌子!”田伯光见他不说话,就拿他取笑起来。
“这东西吃多了真的会死人吗?”高朗没有理睬他的打趣,神情严肃极了。
“是啊,我骗你干什么?云南那边,每年都有这种一家几口因为误食牛肝菌丧命的新闻!”田伯光说着,苦口婆心地教育起来:“所以说人啊,不能贪食野味。尤其是那些菌子,一定要去正规的菜场里买,不能看着漂亮,就在山上乱采!”
高朗听了这话,没有搭腔,反而一把拔掉了手上插着的吊针,翻身下地。
“你干什么啊?不要命啦?”田伯光见他如此,大惊,连忙个跟着站起来。
“我还有事,我那两个朋友,你帮忙多照顾一下。”高朗说道。
“你有事?什么事?什么事能比你的身体更重要?”田伯光拦住他,说什么也不让他走。
“我六叔那天也吃了牛肝菌。你要是真担心,就陪我一起,再上一趟平顶寨!”高朗没打算瞒他。
“你等等,你是说,还有人吃了这菌子?!”这一下,田伯光的脸色变了。
“对,你去不去?”高朗看着他。
“你等会儿,我去拿药箱!”田伯光认真起来,立刻往办公室跑去。
两个小时后,他们俩出现在了平顶寨。
小郑开上山的车,这时候还在村口停着。殡仪馆并没有派人上山来车开走。
田伯光把自己的车停在了灵车的旁边,然后就跟着高朗一起进了村子。
这时候的天,已经快要完全黑下来了。
但好在,这是个好天,没有雾,能见度很高。
高朗带着田伯光,很快就找到了王二婆婆家。
这房门依旧开着,昨晚上他们吐的那些秽物,还在地上躺着,这会儿再闻,那真是味道好极了!
一看这情形,六叔显然没回来过。
高朗心中越发担忧,连忙带着田伯光村前村后满世界的疯找。
这时间就是生命,再不把六叔这老头子找出来,只怕他就要嗝屁了!
却说这平顶寨,是建在山顶上的村落,这整个村子周围除了凸出的山石峭壁,就是大片大片的林子。
这时候他们已经发动邓云她们一起帮忙,在村里找了两遍,完全没见踪影,于是,一行人便又一起去了林子里找。
这片林子,就在金奶奶家的后头。
高朗前一天也曾和六叔一起去里头转过。
当时他就觉得,这林子又大又深,在夜里很是可怖。
好在这一回人多,他也就没那么怕了。
一行人个个都打着手电在林子里呼喊,很快就展开了地毯式地搜索。
然而,二十分钟过去了,他们一无所获;半个小时过去了,他们依旧一无所获;最终,他们整整找了一个小时,把整个林子搜了个底朝天,还是一无所获!
这六叔竟然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完全不见踪影!
“这附近还有什么地方可以找找的?”高朗转头看着邓云,脸上难掩焦急之色。
“这能找的都找了,要再找,那就得去山沟里找了!”邓云想了想,说。
“六叔跑出去之前,口中直喊金奶奶,”高朗想了想,对着田伯光说:“现在想想,他肯定是吃了菌子产生了幻觉,追着金奶奶跑出去的!”
“那咱们就再好好找找,这牛肝菌产生的幻觉,会让人分不清现实和幻觉,一旦跑了出去,很容易出危险!”田伯光的表情也很凝重。
“要是再找不着,就只能报警了!”高朗皱眉说道。
于是,他们再一次扩大了搜索范围。
这一回,他们一直找到了后山的皮夹沟。
说来也奇,这后山的皮夹沟,一直是他们平顶寨人不愿涉足的禁地。
邓云他们一听要去皮夹沟找,说什么也不愿意去了。
高朗他们好说歹说,劝了大半天,邓云依旧不为所动。
最终,这么多乡民中,只有两个四十来岁的中年壮汉挺身而出,陪着他们一起去了。
“这皮夹沟到底有什么?大家为什么都不愿来?”去的路上,高朗忍不住问。
那两个男人,皮肤黝黑,身材精壮,走在他们的左前方,听见他这么问,一开始并没有搭腔,直到高朗问了第二遍,两个人中那么眼睛稍大些的才回了头。
“也没啥,早些年,皮夹沟里闹过狼。那是几十年前的事了。”大眼说道。
“咱们现在有时候也去那里打猎,那里头,野兔可多,运气好,还有野猪呢!”另一个壮汉也回过头来。
他的脸上有不少痘疤,咱们这里,姑且叫他麻子。
这大眼和麻子,祖上都是猎户。到了他们这一辈儿,虽然都种田,可这门祖传的手艺却没丢,有的时候,他们依旧会上深山里去打些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