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章 收获满满
凡妮莎把石板前后都看了看,文字很粗糙,是火元素的文字,她并不认识,但靠着自身精深的火焰造诣,她一眼就能看破其中的含义,文字只是记述事情的一种表达方式,她从石板内部长年累月遗留下的祭祀痕迹反向推断出了具体的用途和使用方法。
邪气!这是她的第一感觉,这块石板里记述的不是魔法,不是武艺,倒有点像是牧师的东西,崇拜火焰的祭司?艾泽拉斯有这个职业吗?
其中有一种让智慧生命通过和元素融合,摆脱血肉身躯变成半元素生物的方法更是让她觉得大开眼界,隐隐也有几分不安,这个好像是暮光审判时期那些暮光疯子弄出来的升腾者啊。
只不过暮光之锤手里有地火水风加上暗影五套方法,而她这个石板上只记载了一种融合火元素的方法。
她研究了一会,方法很珍贵,和元素融合会带来近乎不朽的生命,但这个人到时候还是不是本人就难说了,黑铁矮人这些邪恶种族都弃而不用,她更用不上,只能暂时收起来。
打开第二个箱子。
紫色光芒差点闪瞎她的眼睛,满满一箱子,都是被黑铁矮人称之为源质锭的金属。
这种金属很轻便,箱子内近乎被塞满,也没感觉到多少重量,在轻便之余,也兼顾了金属的硬度,同时还具有不俗的魔法抗性。
好东西,收起来!
第三个箱子里终于出了一件装备。
这同样是打跑炎魔之王后,黑铁矮人清缴城内元素军团时搜刮出来的。
原主是一位名叫弗莱拉斯大使的火妖,他是埃克索图斯的下属,作为耳目,平时专门负责把暗炉城每天发生的大事小情汇报给管理者埃克索图斯。
这也是一个极拉仇恨的家伙,听说黑铁矮人的索瑞森王亲自上阵,把倒霉的火妖剁成了五十多块还不解恨。
矮人国王的暴戾破坏了这件名叫烈焰之环的装备,原本是一颗可以漂浮在半空的火红色宝石,平时能够滋养身体,宝石会自动吸收空气中的火焰粒子,让那些远离熔火之心的军团生物也可以保持一个相对舒适的生活环境。
现在宝石已经不具备浮空功能了,矮人工匠就用一条链子穿过宝石,当项链可以,当头环也行。
凡妮莎拿起这件叫做烈焰之环的史诗级装备打量几眼。
装备的史诗级相当于职业者的传奇阶,不过这件烈焰之环最初的品阶就不怎么样,横向比较的话,在史诗级装备里也是最差的那一档次,现在品质无疑又降了一筹,都快跌出这个等级了。
带这么一个东西出门有点没面子,红彤彤的一块宝石贴在脑门上也有点骚......
头环上的火焰防护和火焰吸收对她效果都不大,不过宝石内的火焰也可以作为一种生命力储存起来,重伤的时候,吸收其中的火焰恢复伤势也算是一种手段。
她想了想,最终还是把链子剪短,平时当做手链戴在左手腕上。
三个小箱子开完,深呼吸数次,她准备开启埃克索图斯逃跑时携带的这个大箱子了。
塞纳留斯保佑,伊瑟拉保佑!
她用自己的火焰转化箱子上的封印,不到三分钟,箱子外的封印就被生生磨掉。
三,二,一,开!
大箱子被她掀开,第一眼就看到了一对火红色的匕首。
体内火焰在武器内转了一圈,瞬间就获悉了武器的名字,似乎就是原时空凡妮莎获得过的毁灭之刃,一左一右,两把缭绕着炙热烈焰的匕首。
正手、反手她都试了试,比恶魔之击要强,关键是非常契合她体内的火焰之力,就好像是专门为她打造的一样。
原时空那个凡妮莎怎么拿到的她不知道,她只知道自己又收获了一对史诗阶匕首,两把匕首的品质极高,单纯从工艺的角度看,不次于戴林.普罗德摩尔的军刀,锋利度也可以和拆开的戈德林之牙相媲美。
最关键的是这对匕首非常适合凡妮莎,她的火焰和匕首上的火焰极为亲昵,两者间的沟通近乎毫无障碍,匕首第一时间就认可了她这个新主人。
恶魔之击虽然没怎么用,但还是可以宣布淘汰了,恶魔之击上面代表兽人的标记过于明显,很容易让人怀疑她和兽人有勾结,现在的毁灭之刃就不存在这个问题。
匕首放在一边,她又拿起一件看起来颇为神秘,但又不可描述的东西......
这东西比日常使用的要大很多,更是纯金属制品。
没办法,造型过于独特,箱子里除了那两把缭绕着烈焰的匕首,这是她第二眼看到的东西。
东西拿到手里,这个神秘而不可表述的东西就开始震动,频率时快时慢,震得她手都酥了。
这把武器不用火焰去看,名字就刻在外面。
“大旅行家芬克.恩霍尔的熔岩挖掘器!”
把这辣眼睛的玩意左右看看,她发现这东西的设计还挺巧妙。
有点像装修、工地里用的那种气镐,只要双手下压,给一个压力,就能向下突突突地钻地......不过这个神秘武器的头很钝,看样子,在那个什么大旅行家手里是当锤子用的,想要用在矿山上的话还要改进一下。
摸了一把额头上并不存在的汗水,她把神秘不可描述武器放到另一侧,这东西别说当武器用,就是摆出来她都觉得丢人,那真是男人看了脸红,女人看了眼红。
看着自己的营帐帷幕,她觉得不保险,万一此时什么人进来看到这东西怎么办?要是什么吉安娜、阿尔泰娅小姐姐看到了,自己该怎么解释啊?
找了一堆衣物,把神秘武器藏在衣物底下,这才继续翻箱子。
一枚名为灼烧的戒指,戒指可以提高火焰法术大概一成多的威力,没说的,直接带上。
一条能够大幅度提高火焰抗性的披风,名字很low,就叫防火披风,不过颜色亮丽,纹饰也极为精美,她如今正好缺披风,考虑到黑石山这边巨大的烟尘,她估计穿上五分钟就能落一层灰,还是收起来,等回去再穿。
邪气!这是她的第一感觉,这块石板里记述的不是魔法,不是武艺,倒有点像是牧师的东西,崇拜火焰的祭司?艾泽拉斯有这个职业吗?
其中有一种让智慧生命通过和元素融合,摆脱血肉身躯变成半元素生物的方法更是让她觉得大开眼界,隐隐也有几分不安,这个好像是暮光审判时期那些暮光疯子弄出来的升腾者啊。
只不过暮光之锤手里有地火水风加上暗影五套方法,而她这个石板上只记载了一种融合火元素的方法。
她研究了一会,方法很珍贵,和元素融合会带来近乎不朽的生命,但这个人到时候还是不是本人就难说了,黑铁矮人这些邪恶种族都弃而不用,她更用不上,只能暂时收起来。
打开第二个箱子。
紫色光芒差点闪瞎她的眼睛,满满一箱子,都是被黑铁矮人称之为源质锭的金属。
这种金属很轻便,箱子内近乎被塞满,也没感觉到多少重量,在轻便之余,也兼顾了金属的硬度,同时还具有不俗的魔法抗性。
好东西,收起来!
第三个箱子里终于出了一件装备。
这同样是打跑炎魔之王后,黑铁矮人清缴城内元素军团时搜刮出来的。
原主是一位名叫弗莱拉斯大使的火妖,他是埃克索图斯的下属,作为耳目,平时专门负责把暗炉城每天发生的大事小情汇报给管理者埃克索图斯。
这也是一个极拉仇恨的家伙,听说黑铁矮人的索瑞森王亲自上阵,把倒霉的火妖剁成了五十多块还不解恨。
矮人国王的暴戾破坏了这件名叫烈焰之环的装备,原本是一颗可以漂浮在半空的火红色宝石,平时能够滋养身体,宝石会自动吸收空气中的火焰粒子,让那些远离熔火之心的军团生物也可以保持一个相对舒适的生活环境。
现在宝石已经不具备浮空功能了,矮人工匠就用一条链子穿过宝石,当项链可以,当头环也行。
凡妮莎拿起这件叫做烈焰之环的史诗级装备打量几眼。
装备的史诗级相当于职业者的传奇阶,不过这件烈焰之环最初的品阶就不怎么样,横向比较的话,在史诗级装备里也是最差的那一档次,现在品质无疑又降了一筹,都快跌出这个等级了。
带这么一个东西出门有点没面子,红彤彤的一块宝石贴在脑门上也有点骚......
头环上的火焰防护和火焰吸收对她效果都不大,不过宝石内的火焰也可以作为一种生命力储存起来,重伤的时候,吸收其中的火焰恢复伤势也算是一种手段。
她想了想,最终还是把链子剪短,平时当做手链戴在左手腕上。
三个小箱子开完,深呼吸数次,她准备开启埃克索图斯逃跑时携带的这个大箱子了。
塞纳留斯保佑,伊瑟拉保佑!
她用自己的火焰转化箱子上的封印,不到三分钟,箱子外的封印就被生生磨掉。
三,二,一,开!
大箱子被她掀开,第一眼就看到了一对火红色的匕首。
体内火焰在武器内转了一圈,瞬间就获悉了武器的名字,似乎就是原时空凡妮莎获得过的毁灭之刃,一左一右,两把缭绕着炙热烈焰的匕首。
正手、反手她都试了试,比恶魔之击要强,关键是非常契合她体内的火焰之力,就好像是专门为她打造的一样。
原时空那个凡妮莎怎么拿到的她不知道,她只知道自己又收获了一对史诗阶匕首,两把匕首的品质极高,单纯从工艺的角度看,不次于戴林.普罗德摩尔的军刀,锋利度也可以和拆开的戈德林之牙相媲美。
最关键的是这对匕首非常适合凡妮莎,她的火焰和匕首上的火焰极为亲昵,两者间的沟通近乎毫无障碍,匕首第一时间就认可了她这个新主人。
恶魔之击虽然没怎么用,但还是可以宣布淘汰了,恶魔之击上面代表兽人的标记过于明显,很容易让人怀疑她和兽人有勾结,现在的毁灭之刃就不存在这个问题。
匕首放在一边,她又拿起一件看起来颇为神秘,但又不可描述的东西......
这东西比日常使用的要大很多,更是纯金属制品。
没办法,造型过于独特,箱子里除了那两把缭绕着烈焰的匕首,这是她第二眼看到的东西。
东西拿到手里,这个神秘而不可表述的东西就开始震动,频率时快时慢,震得她手都酥了。
这把武器不用火焰去看,名字就刻在外面。
“大旅行家芬克.恩霍尔的熔岩挖掘器!”
把这辣眼睛的玩意左右看看,她发现这东西的设计还挺巧妙。
有点像装修、工地里用的那种气镐,只要双手下压,给一个压力,就能向下突突突地钻地......不过这个神秘武器的头很钝,看样子,在那个什么大旅行家手里是当锤子用的,想要用在矿山上的话还要改进一下。
摸了一把额头上并不存在的汗水,她把神秘不可描述武器放到另一侧,这东西别说当武器用,就是摆出来她都觉得丢人,那真是男人看了脸红,女人看了眼红。
看着自己的营帐帷幕,她觉得不保险,万一此时什么人进来看到这东西怎么办?要是什么吉安娜、阿尔泰娅小姐姐看到了,自己该怎么解释啊?
找了一堆衣物,把神秘武器藏在衣物底下,这才继续翻箱子。
一枚名为灼烧的戒指,戒指可以提高火焰法术大概一成多的威力,没说的,直接带上。
一条能够大幅度提高火焰抗性的披风,名字很low,就叫防火披风,不过颜色亮丽,纹饰也极为精美,她如今正好缺披风,考虑到黑石山这边巨大的烟尘,她估计穿上五分钟就能落一层灰,还是收起来,等回去再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