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4)
  平时林南习惯AA,但根据这两次接触,杜一庭并不像是AA的人,像是你请一顿我请一顿的那种,可林南总想着他们没有后来,不太想拖延到下一顿,就觉得现在提出AA会免不了尴尬。
  思来想去,还是算了吧。
  没多久,两人就走到了开阔的路口上,街边停放了许多共享自行车。
  我家就在那边。杜一庭指了一个方向。
  噢。林南让话语里带上点情绪,抵着头开始扫码。
  其实杜一庭正打算开口。
  可以了。林南打开了共享单车的锁,怎么了?
  没事。杜一庭最后还是没说出什么,那你回去吧,小心一点。
  林南有点疑惑,但没追问。
  林南把自行车推出来:你明天晚上还卖唱吗?
  不了,明天晚上我要顶班。杜一庭在旁边看着他,又跟他说,我目前没有固定的工作。
  怪不得一时顶班,一时又是卖唱。
  还挺勤奋。
  我能过去玩吗?林南把着车把,在原地没动,等杜一庭的回答。
  杜一庭看着他,过了一秒才回答:当然可以。只是有些惊讶,并不是不乐意的意思。
  林南又问了时间和地点。
  明晚八点,地点我晚点再发给你吧。杜一庭的目光一直跟随着林南,不热切,并不让人感到冒犯,看起来没有拿手机的打算。
  好的。林南笑了笑,跟他告别后头也不回地开始向学校出发。
  周六的白天,林南整天都在忙,忙社团正要组织的迎新活动。
  林南并没有很好地融入社团,一年过去了,大家不过是处成了见面时的点头之交,但想要在维持一些学业外的社交生活,他大一之后还是留下来了。
  今天和他们呆了一天,仍是觉得有些无聊。
  杜一庭下午就给林南发了地点,两人还约定六点半一起坐公交车过去。
  林南都打算好了,五点结束社团的事,回宿舍洗个澡,六点出门过去南门的公交车站和杜一庭汇合。
  事情大致顺利,林南在五点十五分结束了自己的工作。
  时间有点紧,他现在走快一点,还是能按约定到达的。
  林南刚回到宿舍就收到了杜一庭的消息。
  杜一庭:你吃饭了吗?
  林南:没有
  杜一庭:要不我们一起吃个饭再过去吧
  杜一庭:之前跟你说过的那家土鸡米线,你六点到,我带你去吃
  土鸡米线,林南有兴趣,杜一庭说过那上面有花生碎,他还没吃过有花生碎的米线。
  但他犹豫了一下:不了,我正打算洗个澡再出门
  杜一庭:待会还出门,洗什么呢,晚上回来再洗吧,一起吃饭吧!
  美食。洗澡。美食。洗澡。
  林南最后还是向洗澡屈服了。他讨厌大汗淋漓后不洗澡的感觉,快速地收拾了一套衣服走进浴室,坚决道:我要洗澡
  林南把手机放到衣架上,快速洗头洗澡,再把衣服丢进脏衣篮里,整个过程都没到十五分钟。
  六点。
  跟林南原来的计划没太大出入。
  他抄起钥匙放在兜里就出了门。
  半分钟后,他再次打开宿舍门,将充电宝和围巾塞在包里带走。
  手机里躺着杜一庭十分钟前发来的消息。
  杜一庭:你快来吧,我等你!
  林南宿舍离学校南门有段距离,凭记忆大概要走二十五分钟,林南倒不用走得很赶,但想到杜一庭可能已经在那等他了,他还是加快了脚步。
  林南:我现在出门了,大概二十分钟能到
  杜一庭:嗯嗯,我已经出门了
  杜一庭给林南发了一个新的地址:来这边吧
  新地址离原先约定的公交车站远不了多少,林南打开了导航:好的,我尽快过来
  林南赶路时意外接到了凌湛的电话。
  晚上好啊。林南接通电话后比对方先早打起了招呼。
  凌湛在那边笑了一下,也跟他说:晚上好。
  再次接到你的电话,真难得。林南不由得感叹道。
  嘿,哪有那么难得?凌湛对林南的说法有些不满,我前天不才给你打过电话吗?
  林南笑了笑:对对对,可你记得前天的上一次是什么时候吗?
  时隔半个月了。
  前一阵子刚回到学校嘛。凌湛说话的时候总有底气,你怎么不给我打电话?
  因为忙的人总是凌湛啊,林南想。
  凌湛就是那个曾经说过让林南别把价格当作首先要考虑事项的朋友。
  他俩是最好的朋友,林南和凌湛一直都那么对彼此说。
  尽管他们的联系并不频繁,林南也依旧这么认为着。
  吃过晚饭了吗?林南对于接起林湛的电话也挺高兴的,他脚下的步伐没有减速,一边说一边快步走着。
  还没呢,哎呀,你没猜到我正在回酒店的路上吗?凌湛反问。
  凌湛最近在实习,学校带着他们去取材的那种实习,基本每天都是六点结束,偶尔会给林南打电话。
  猜到了,林南笑着说,万一呢,万一你今天提早结束一天的实习,已经坐在饭馆里才打电话给我的呢?
  不要狡辩。凌湛说。
  林南笑了笑。
  你吃饭了吗?凌湛又问。
  林南刚好前天和凌湛说过杜一庭的事,现在也没打算瞒他:我今晚和帅哥约了一起吃饭,现在正在过去的路上。又笑着转了话音道:所以我们今天通话可能并不能很久哦。
  哇,凌湛惊叹,没关系,你要忙就先忙吧。
  我还没到目的地呢,还能跟你再聊一会儿。林南对于路上能有凌湛陪他说说话这件事情难以抗拒。
  好吧,那我就陪你聊聊天吧。凌湛略带着点得意的声音传过来。
  林南笑了笑,凌湛总是那么可爱。
  六点半,林南踩着原先约定的点到达了目的地。
  我到了,但是没看到大哥在哪。林南还是不知道杜一庭的名字,对他的称呼在帅哥和大哥之间来回切换。
  林南往四周张望了一下,这附近道路上没什么遮挡,一眼就能看清有没有杜一庭的身影。
  你要不要给他打个电话?凌湛刚才听林南说了许多他俩之间的经历,然后又聊到了上班的事情。
  不要,林南不愿意在没见到杜一庭之前就挂断和凌湛的对话,我先在线上问一下他吧。
  林南拿起手机给杜一庭发消息:人呢?
  我快要进电梯了,等会可能没信号。凌湛给林南打了个预警。
  好吧,林南犹豫一秒,那要不我们今天就先到这了?
  可以呀。凌湛,那我挂啦?
  嗯,你挂吧。林南在树下拿着手机等待对方挂线,也等待杜一庭的消息回复过来。
  凌湛过了有一分钟才把电话挂断。
  紧跟着杜一庭的语音电话就打过来了。
  林南连耳机都还没摘下就又接起了杜一庭的通话邀请。
  你在哪?杜一庭问。
  就在你给我发的地址那里。林南回答。
  行,两分钟内过来。杜一庭说。
  好吧。林南说,我在这等你。
  接着杜一庭很快挂断了电话,通话过程仍没超过三十秒。
  没多久,杜一庭的身影出现在林南眼前,林南也没看清他是从哪个角落走出来的。
  这似曾熟悉的感觉。
  我还以为你早就已经到了。林南说。
  我家就在附近。杜一庭看见林南湿了的头发,知道他还是洗过澡才过来的,走吧,带你去吃米线。
  来得及吗?林南问。
  杜一庭今晚顶班的地点在城东开发区,从这边过去城东的公交车车程要半个小时,等车也是个未知之数。
  等一下直接打车好了。杜一庭迈开步伐开始向前走。
  林南转身也迈了一大步,跟在杜一庭身侧。
  ☆、第 20 章
  明亮的白天渐渐褪色,杜一庭带着林南拐进小巷,转过几个弯才到达米线店。
  景云新苑是格文大学附近的小区,林南进来后才发现自己对这个小区几乎是一无所知,杜一庭带他走的路,他感觉到全然的陌生。
  面前的店店面还挺大的,两扇卷帘门敞开着,墙面白刷刷的,老板娘在里头的玻璃橱窗里正在做东西。
  店里一个客人也没有。
  橱窗边上贴着菜单,全是米线。
  坐这可以吗?杜一庭站在橱窗前的桌前。
  都行。林南对座位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
  想吃什么?杜一庭拉开座位,将吉他放在旁边。
  林南正在看菜单,还没看完就回答说:土鸡米线吧。
  毕竟他们来这的目的就是土鸡米线,杜一庭来之前还和林南介绍了半天这家店的特别之处在哪,还跟林南分析了说汤底用的是熬煮很久的鸡汤。
  他们家的土鸡米线好吃,我经常来。杜一庭说,然后又走到橱窗前,两碗土鸡米线,大的。
  哎行。老板娘答应道,马上就好,你们先坐一会儿。
  一碗大的,一碗小的。林南向老板娘纠正后才跟杜一庭解释,我吃不了那么多。
  不是很多。杜一庭说,我通常过来都是吃一碗大的。
  林南轻轻摇头:但我吃不了那么多。他了解自己的食量,而且对米线爱得不算深沉。
  老板娘没有催促,只是看着他们等待答案。
  一碗大的,一碗小的。杜一庭和林南达成了共识。
  老板娘点了点头,开始给他们煮米线。
  林南和杜一庭回到座位。桌面上有几滴油迹,杜一庭抽出纸巾擦了擦自己桌前,擦完后又重新抽了一张来擦了一下林南桌前。
  谢谢。林南感觉到杜一庭跟刚开始认识他时似乎有些不一样了,或许是因为两人的关系逐渐有所升温。
  小事。杜一庭将纸巾丢进旁边的垃圾桶。
  土鸡是早就做好了焖在锅里的,汤底也是备好的,老板娘只需要把米线烫熟就好了。没一会儿,两碗热腾腾的米线就被放在了橱窗前。
  林南和杜一庭都起身去拿。
  小碗看起来也没比大碗少多少。
  一大一小的黑色条纹碗里米线分量十足,铺在上面的鸡肉有六七块,透亮的赭黄色汤底上飘着浅浅的鸡汁油光,正等待着别的配饰。
  橱窗前的配料比平常其它店里的多出许多,种类丰富到林南都不能认全。
  杜一庭把碗捧起,放在配料桌上,开始添加配菜。
  林南也站在他旁边一起选配料。
  杜一庭来过这家米线店很多回了,记忆中都还保留着各种配料的味道,也熟知自己的喜好。他选起配料来比较熟练,不一会儿就加好了他平时爱吃的几样,还帮林南放了些豆芽和酸辣包菜。
  林南选得慢一些。
  他是那种几乎什么都吃的类型,平常常加的葱花、香菜都放了,豌豆粒和酸豆角也象征性地加了一点来点缀,还放了杜一庭没选的蒜泥和薄荷叶,当然,还加上了这家店特色的花生碎。
  花生碎啊!林南在其它店里从来没吃到过的,杜一庭说的这家店的诸多好处中林南最心心念念的就是花生碎了。
  不过,真的好碎啊,像不完全被打碎的花生泥。
  看起来就挺神奇的。
  这是鸡血,要加点吗?杜一庭在最边上的配料碗中勺了一勺在自己碗里,然后问林南。
  说实话,林南看不太出来那一碗配料里是鸡血。他也没怎么吃过鸡血鸭血之类的东西,印象中的鸡血是杀好后完整地凝固在碗里、煮好的鸭血和猪血是一块块像滑嫩的豆腐一样。
  配料碗里的鸡血则不是林南想象的那样。
  指尖般大小的鸡血看起来是硬的,颜色深沉到近乎于黑,和绛红色的辣椒粒混在一起。
  要一点吧。林南有点跃跃欲试。
  先试试吧,不够还可以再加。杜一庭放了半勺给他,正好落在中间,压在白色蒜泥和绿色薄荷叶上,颜色分明。
  两个人的碗里都满满当当的,都不是特意为之,但都放得整齐,各种配菜放在一起层次感很强。
  林南动筷前犹豫了一下:我能给你一点包菜吗?
  黄白的醋溜包菜躺在米线床上,无辜地被林南嫌弃。
  杜一庭看了林南一眼:可以。
  我不太爱吃醋做的东西。林南对他笑了笑,将原先和杜一庭碗里差不多分量的包菜夹了一筷子到对方那里,一筷子就夹走了自己碗里的一半。
  我挺喜欢吃的。杜一庭收起手等对方动作,可以了吗?
  可以了,谢谢。林南收回筷子。
  醋溜包菜的味道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脆爽微酸,依旧是林南能吃但不太爱吃的那个味道。
  豆芽菜居然也是醋溜的,这倒让林南有点诧异,不过也不好意思夹给杜一庭了。
  林南接着尝了一块鸡血。
  鸡血还挺好吃的。鸡血的美味程度超出了林南的设想,香辣味的,不是特别硬,和肉质差不多的口感,但很香。
  喜欢就再加点。杜一庭正在吃着豌豆,闻言半抬起头对林南笑了笑。
  嗯。林南也勾起嘴角。
  杜一庭吃完把汤也喝光了的时候,林南刚好吃完米线。
  走出店里,林南把手插在上衣的口袋里,实则隔着衣服在摸还只剩一点轮廓的腹肌: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