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节
  长瑶宫。
  长瑶宫是昔日大皇子和其母妃住的地方,后来因着犯了错,原地封宫,没多久这里出了意外,着了很大的火,里头死了很多人,没一个人活着出来,大概是被火烧死太痛苦,里头的人死不瞑目,时常出来作祟。
  皇上后来命人修缮,可惜并不成功,一旦进了这里,怪事重重,受伤了好些人,才不得不罢手,最后这里无人理会,还是当年那副荒芜的模样,四周都是烧焦的痕迹,时隔这么多年,依旧十分明显。
  灯笼在院里停下,明生深吸一口气,“你果然在这里。”
  角落里跪了一个人,那人在烧纸,以祭这里的亡灵。
  没有人回应,明生早就习惯,没有在意,望了几眼四周,笑了,“以前只是听说,现在想想才觉得有古怪,世上怎么会有鬼魂呢,当初是你搞的鬼吧?”
  皇上下令修缮的时候,这厮从中作梗,假扮鬼魂吓走了那些人。
  本来没想到这层,是长锦宫给了他启发,长锦宫闹鬼的事,古扉与他说过,是人为不是鬼祸。
  当初吓死他了,那两个调皮的小鬼,好想揍他俩一顿。
  余欢将手里的纸一一丢进火盆里,“你怎么找来的?”
  明生将灯笼放在一边,跪在他旁边,坦然磕了几个头,“月底了,我难得沐休,没有出宫玩,跑去找你,结果到处找不着人,同寝的人说你从昨晚就不见了,我就猜到,到日子了,这一天终究还是来了。”
  “想劝我回头是岸?”余欢面无表情。
  “没有。”明生叹息,“我知道劝你没用的,那是你一直以来的目标,我只是想劝你,一定要活着回来,我会等着你。”
  余欢动作一顿,“你应该趁着现在与我断绝关系。”
  “怕连累我?”明生又磕了三个头,第一次是给余欢的母妃磕的,第二次是给那个穿着他衣裳,顶替他的书童磕的。
  他很伟大,保护了余欢,牺牲了自己。
  “其实完全没必要,我背后的主子是扶月公主,实在不行我还有出宫腰牌,大不了见势不妙溜走。”
  他的提议扶月公主同意了,给了他一些银子,让他在宫外建势力,他起初没有经验,想开酒楼,结果亏了些钱,后来路遇几个可怜的姑娘沦落街头,他顺手救下,才知道是做皮肉生意的。
  因为得罪了人,老鸨被抓,店也被封,她们没地方去,银子都被缴了,身无分文,只得风餐露宿,他正巧遇到,索性开了个青楼。
  并不顺利,时常会遇到有人捣乱,达官贵人仗势欺人,他又不能打着扶月公主的牌子,只被官兵找上门时才拿出扶月公主给的宝玉。
  京兆尹府给个面子,勉强罩着他们,后来又救了些江湖中的人,那些人身上带着功夫,他们互相之间合作,他养着他们,他们帮着看场子,如此才算站稳脚跟。
  再后来那些人找来更多的人,他也琢磨着差不多了,于是开了分店,上面有人罩着,加上时不时搞个新花样,打造了几个花魁镇场子,生意越做越红火,钱也如同流水一般进账。
  以前没发现,钱真是个好东西,有钱能使鬼推磨。
  “最不济也就是一死而已。”明生将胳膊搭了过去,“一起下地狱也挺好的,来生再见。”
  余欢嫌弃的躲了一下。
  “哈?”明生有些不满,“我都没嫌弃你,你还嫌弃我?你看看我跟你在一起被你个穷逼克的,一离开你,立马飞黄腾达,有花不完的银子。”
  边说边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纸包,“南华春的糕点,整个京城最有名的,没吃过吧?让你个土鳖见见世面。”
  他日常聒噪,余欢理都没理,将手里的所有铜钱纸一股脑烧掉。
  明生自个儿拿了一个塞进嘴里,“我来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小孩,你没跟小孩说吧?”
  他还是喜欢喊古扉小孩,六殿下什么的显得生分。
  “没有。”知道的人只有明生一个,一个就够了,再多就多了。
  明生点头,“这样也好,免得徒生伤悲。”
  当初他就是这样做的,余欢不愧是他朋友,做法跟他类似。
  “吃点吧,也许就是最后一次了。”明生又拿了一个出来,亲自递到他嘴边,“知道小孩儿怎么说的吗?如果疼了难受了,吃颗糖就好了,你要不要试试看?”
  余欢望着那块甜点,目光出神。
  这句话古扉也曾经对他说过。
  “不要算了。”他太久没回应,明生正打算收回手,手腕突然被人握住,余欢拉着他的手,咬下了那块甜点。
  明生乐了,“怎么样?很好吃吧?”
  余欢没说话,明生把整包塞给他,“万一不小心受伤了,吃一块,也许真的能止疼也说不定。”
  其实止不了疼,它止的是心里的疼,不是身体上的。
  余欢勾头瞧了一眼胸口,塞了东西的地方微微鼓起,会影响他行动,但是他难得没有拒绝,抬头瞧了一眼月色,道,“时辰到了。”
  时辰到了,他该走了。
  明生突然有些后悔,方才说话太绝,又说他穷逼克人,又说他土鳖,他万一死了,脑子里只记得这两句话怎么办?
  想了想,尝试弥补,“活着就回来看看,我会一直等你,死了就算了,大气一点,别跟我一般见识,拉我下去什么的也别想,我不会去的,我的好日子才刚开始!”
  余欢提了剑,边走边朝后挥手,示意自己知道了,然后头也没回,大步流星离开了废弃的宫殿。
  明生仰起头,深深的瞧了瞧月色,今儿月亮真的很美,美的叫人动情想落泪。
  *
  亥时,长央宫的窗外突然飞进来一只老鹰,老鹰不会叫,可以飞的很高很高,高到专门射击老鹰的侍卫看不到,然后从空中俯冲下来,速度很快,天黑,一般情况下不会被发现。
  花溪一颗心提了上来,终究还是来了。
  她走到窗外,替娆玉将鹰腿上的东西取下来,放飞那只鹰后将纸条交给娆玉。
  娆玉说过,旁的都可以看,只有这个不行,她不想让她知道,但是她已经知道了。
  原文里也有这只老鹰,只不过去了丽贵妃那里,因为她改变了原文,变成了娆玉。
  娆玉似乎早料到上面的内容,所以不想给她看,只让她服侍着梳洗和打扮。
  “今天一定要把我弄得最美。”她将纸条放在蜡烛上烧,不放心,强调了一遍,“越美越好,最好美的惊天动地,任何人尤其是太监,一看见我就迷的走不动路。”
  花溪在给她梳头,“娘娘,这时候就不要皮了。”
  顿了顿,又问,“娘娘怕吗?”
  娆玉瞧着镜子里的人,面色发白,嘴唇微微透着淡紫,说不怕那肯定是哄人的,“怕啊,但是有什么办法呢,谁让我高个子呢,天塌下来由高个子顶着。”
  “娘娘,这些年你就没有发现吗?”花溪搁下梳子,手脚灵活给她挽发簪,“我已经比娘娘高了。”
  当年她刚来的时候才刚满十二岁,没怎么发育,个头很矮,被娆玉嘲笑矮子,两年而已,她已经快速窜高,现在有一米六几,预感还会变高,因为还在发育。
  娆玉已经十六岁了,不怎么长了,现在还没有她高。
  “是吗?我还真没发现。”故意忽略了他话里的话。
  花溪只得明言,“让我去吧。”
  ???
  娆玉吃了一惊,“你知道?”
  明明没给他看的。
  花溪低垂下眼,平静道,“娘娘能猜到,我自然也能猜到。”
  那信上说,开始行动了,如果失败,娆玉必须补刀,趁着一切没有尘埃落定之前,杀了皇上。
  她最近匣子里多了几个很细很长的簪子,簪子的另一头很锋利,那些原本是该送给丽贵妃的,现在到了她手里,所以花溪很早之前就知道了,也做好了替她去的准备。
  “我会武功,比你去成功的几率高。”花溪淡然述说事实。
  事实就是她去确实比娆玉的成功率高。
  “我等这天等了很久了。”花溪给她插上簪子,“你不是一直问我,那个要求是什么吗?其实没什么,我希望你能跟新皇和睦相处罢了。”
  娆玉陡然回头,“你的目的是杀皇上?”
  她想过很多种原因,万万没想到是这个。
  “是。”花溪承认了,“我曾经欠了一个人的恩情。”
  她这个人一向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沈贵妃临死之前将所有的金银首饰拿出来,放在地上,意思是给她。
  她受了恩,便只能报回去,否则心里难安。
  “什么恩?”娆玉急切问道。
  花溪闭上眼,脑子里冒出两个人,初进冷宫时,嬷嬷一把将厚厚的被子盖在她身上,沈贵妃让嬷嬷买来许多米面油盐,她们已经商量好自杀,这些东西是给谁的,不言而喻。
  “一些小恩小惠罢了。”确实只是一些小恩小惠,难能可贵的是,它处在一个冰凉的环境下,还是那句话,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
  雪中送炭会比锦上添花,更让人印象深刻。
  “一些小恩小惠你就要冒天下之大不韪,去杀皇上?”
  他蛰伏了那么多年,日复一日熬些耗时间的汤汤水水,精心培养了她,费了那么大的功夫一路将她推上贵妃的位置,就因为一些小恩小惠?
  “有什么问题吗?”
  娆玉沉默了,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花溪突然笑了,“我杀他,并非只是这些,还为了一个人。”
  古扉。
  只有他死了,才能告慰沈贵妃和嬷嬷的在天之灵,让古扉登基。
  “他太坏了,想杀他的人可不止我一个。”
  丞相,亲王,也就是将来的摄政王,还有一个人,大皇子古欢。
  大皇子古欢当年并没有死,他蛰伏了起来,加入由丞相创办的组织,向天借命。
  向天借命的意思是说,借组织的力量,爬起来,站起来,然后反哺组织,为组织办事。
  当年的丞相听说有这么一个人之后,便尽心尽力培养,觉得他能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果然,皇上看到他很震惊,死在他剑下,但是他也死了。
  他生来就是为了报仇,所以他的剑上,暗器上都有毒,包括他的血,他咬碎了牙囊里的毒.药,让毒遍布全身,每受伤一下,血便会流出去,弥漫在空气里,或是溅在皮肤上,皇上是被他毒死的。
  他抱着同归于尽的念头,被捅伤后非但不退,反而摘下面具,问皇上还记不记得他?
  皇上先是没认出来,认出来后已经中毒,俩人离得太近,血流的到处都是,沾上一点便会顺着皮肤蔓延,剧毒,无解的。
  古欢倒下去后没有死,他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父皇倒下才闭上眼。
  记得出现了一段回忆,是关于他这个人的,他醒来后看着烧毁的屋子,听着别人说尸骨只有两个,跑了一个人,去追的时候咬着自己的手臂,流着泪让自己不要哭出声,然后从废弃的宫殿逃了出去,在无人问津的冷宫附近活了三天。
  后来他加入了一个组织,每天按照组织给的法子加倍训练,日子过的宛如苦行僧,脑子里只有复仇。
  成了执念,和活下来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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