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
月色皎皎,“睡梦中”的宝镜翻了个身。
面对着墙壁,她于暗夜中睁眼。
每到了深夜宝镜就会使用太阴镜凝练月华,又怎会早早睡着?爸妈的话她不仅全部听见,天知道当她听说妈妈也怀疑自己怀孕时,心情是如何激动呀。
可一转瞬,妈妈却决定不要这个孩子。
不仅是因为经济和工作,更因想把一切资源都留给自己!
总是告诫自己不要再软弱,此时此刻,宝镜也忍不住想要流泪。就是不借用太阴镜时光回溯的能力,也能猜到,上辈子同一时期,她大约还是有过一个未出世的弟弟或妹妹的。
上辈子,因为老家要求爸爸出3000元的事引发父母争吵,在元宵节以前妈妈的脸色都很不好,可笑重生后的自己还认为那是妈妈在闹情绪……如今仿佛有一条线把一切都串联起来,妈妈的身体一直很好,连感冒都少有,怎么会在爸爸出事后没多久就病逝了?
是因为上辈子,同一时间,妈妈去做了手术吧!
短时间内,她先失子,身体还没有调养休息好,又遭受丧夫的重大打击,还得强撑着操持丧事——越来越多的泪水涌出,宝镜咬着牙没有哭出一点声音。
明知道堕胎手术会让妈妈承受到很大的伤害,宝镜怎肯让她再承受一遍?不,必须要阻止,必须留下这个孩子,不惜一切代价!
黑夜中,宝镜睁着眼睛,开始想着如何说服爸妈改变主意。
第二天清晨,徐家的气氛有些压抑。
李淑琴眼皮微肿,徐海东更是眼眶青黑一片,只有宝镜精神奕奕,像个随时都能奔赴战场的斗士。
“小镜今天还是去舅舅家玩吧,今天爸爸要上班了,你妈也有事儿不能照看你。”
徐海东哑着嗓子,整个人似苍老了好几岁。
宝镜点点头,并没有揭穿父母的心不在焉。果然,吃过早饭后父母前后脚出门,徐海东并没有去上班,而是和妻子去了县医院,宝镜便远远跟在后面。
挂号,验血,两口子很快拿到了结果。
穿着白大褂的女医生挺和蔼,笑着恭喜二人,“孩子有两个月了,很健康,恭喜你们。”
徐海东脸上忽喜忽忧,李淑琴装出不在乎的样子,声音却控制不住低落:“大夫,我们已经生过一个孩子了……肚子里这个,不准备要。”
女医生一愣,眼神在两口子身上扫来扫去,没说什么难听话,只是开了个单子,“如果不想要,可以选择药物流产,现在月份还小。只是你们要考虑好,流产是很伤女人身体的,你们也符合政策,回家再商量商量吧。”
不知道如何走出医生的办公室,徐海东一脚轻一脚重,一路走得极不踏实。
与两人对比强烈的,是其他确诊怀孕后满脸喜悦的夫妻,不时从两人身边进进出出。
李淑琴泛红的眼眶渐渐积满水汽,终于忍不住哭出来。
一颗颗硕大的泪珠砸在地面,不时就有一小团水迹,徐海东的心脏似被人重重握紧,在妻子无声的眼泪中,这个男人做了一个决定:
“淑琴,我们留下这个孩子吧!”
李淑琴抬头,布面泪痕的脸上不掩惊愕。
徐海东却仿佛得到了鼓励,“对,我们留下这个孩子,给宝镜再添一个弟妹……她一个孩子得多孤单,我只有你们两个亲近的人也孤单的够久了。”
他握拳,因情绪激动而挥动双臂:“你不要担心家里的经济,我不画图了,我辞职,跟着卫华兄弟去南方淘金!好男儿有手有脚,我徐海东就不信,自己养不过你和孩子们!”
不管孩子最后是否能留住,此刻的徐海东是顶天立地的,李淑琴泪痕犹在,一抹喜悦却爬上眼角。
不远处,躲在大门柱子后偷听的宝镜,亦是悄悄裂开了嘴角。
------题外话------
好可怕,收藏居然掉了,嘤嘤嘤……哭累了,还是感谢下“密林的赞歌”妹纸351潇湘币的打赏(哼,不要以为我没发现,有一笔打赏是250潇湘币,友尽),“碧水隐雪”送花1朵,“悦夏美人”投了一张评价票,么么哒你们,爱你们!
第三十一章 混混李三
徐海东已是斩钉截铁要留下李淑琴肚里的孩子。
不仅是李淑琴为之动容,躲起来偷听的宝镜更是心中大定。甭管她爸徐海东在面对奶奶时是否愚孝,在宝镜的记忆中,徐海东说话那是一口唾沫一口钉的。
“只是,爸爸辞职?”
宝镜轻轻皱眉,爸爸虽然只是高中毕业,却自学了机械设计,在厂里摸爬滚打多年,才有了“徐工”的称谓。在80年工资虽然算不上高,却是很有社会地位的职位,更重要的是,徐海东本身就很热爱这一行。
让他去和张卫华南下淘金?宝镜暗自摇头,爸爸的性格可不像是商海淘金的弄潮儿。
知道爸妈暂时决定留下妈妈肚子里的孩子后,宝镜终于决定要和张鹏去出摊了。
有底锅汤料,她的小生意并不太费时间准备。
幸好这时候的工人们流行自己带饭盒,宝镜不用发愁准备碗筷,反正一大碗火锅粉,里面又有粉丝,又有菜,还能有几片荤腥点缀,女客人可以点小份的只要两毛,食量大的男工人也不过是吃个三毛钱,已经是极其丰盛的午餐了。
快捷,方便,最重要是火锅底汤的香味比烧菜诱人。
宝镜和张鹏还没吆喝呢,已经有人循着香味发现了他们。
“哟,两个小朋友又来勤工俭学了?这是卖的什么,不卖烧菜啦你们,怪可惜的。”
架在炉上的大铁皮桶里,红彤彤的火锅底汤在“咕咕咕”冒着泡,那香味能迎风飘出一里路。
“是新小吃,火锅粉,小份两毛一碗,您要尝尝吗?”
见对方迟疑着点头,张鹏已是手脚麻利去抓粉,宝镜让客人点菜。女工人伸长了脖子,挺惊喜:“还能挑自己喜欢的?我要海带,土豆,和白菜。”
比起试吃新品那天,今天正式营业,宝镜准备的菜品更是丰盛,像海带,石花菜,在80年的内陆小城是不常吃到的。
就像她和张鹏第一次在农机厂外面卖烧菜,当有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剩下的事就变得理所当然起来。
面对着墙壁,她于暗夜中睁眼。
每到了深夜宝镜就会使用太阴镜凝练月华,又怎会早早睡着?爸妈的话她不仅全部听见,天知道当她听说妈妈也怀疑自己怀孕时,心情是如何激动呀。
可一转瞬,妈妈却决定不要这个孩子。
不仅是因为经济和工作,更因想把一切资源都留给自己!
总是告诫自己不要再软弱,此时此刻,宝镜也忍不住想要流泪。就是不借用太阴镜时光回溯的能力,也能猜到,上辈子同一时期,她大约还是有过一个未出世的弟弟或妹妹的。
上辈子,因为老家要求爸爸出3000元的事引发父母争吵,在元宵节以前妈妈的脸色都很不好,可笑重生后的自己还认为那是妈妈在闹情绪……如今仿佛有一条线把一切都串联起来,妈妈的身体一直很好,连感冒都少有,怎么会在爸爸出事后没多久就病逝了?
是因为上辈子,同一时间,妈妈去做了手术吧!
短时间内,她先失子,身体还没有调养休息好,又遭受丧夫的重大打击,还得强撑着操持丧事——越来越多的泪水涌出,宝镜咬着牙没有哭出一点声音。
明知道堕胎手术会让妈妈承受到很大的伤害,宝镜怎肯让她再承受一遍?不,必须要阻止,必须留下这个孩子,不惜一切代价!
黑夜中,宝镜睁着眼睛,开始想着如何说服爸妈改变主意。
第二天清晨,徐家的气氛有些压抑。
李淑琴眼皮微肿,徐海东更是眼眶青黑一片,只有宝镜精神奕奕,像个随时都能奔赴战场的斗士。
“小镜今天还是去舅舅家玩吧,今天爸爸要上班了,你妈也有事儿不能照看你。”
徐海东哑着嗓子,整个人似苍老了好几岁。
宝镜点点头,并没有揭穿父母的心不在焉。果然,吃过早饭后父母前后脚出门,徐海东并没有去上班,而是和妻子去了县医院,宝镜便远远跟在后面。
挂号,验血,两口子很快拿到了结果。
穿着白大褂的女医生挺和蔼,笑着恭喜二人,“孩子有两个月了,很健康,恭喜你们。”
徐海东脸上忽喜忽忧,李淑琴装出不在乎的样子,声音却控制不住低落:“大夫,我们已经生过一个孩子了……肚子里这个,不准备要。”
女医生一愣,眼神在两口子身上扫来扫去,没说什么难听话,只是开了个单子,“如果不想要,可以选择药物流产,现在月份还小。只是你们要考虑好,流产是很伤女人身体的,你们也符合政策,回家再商量商量吧。”
不知道如何走出医生的办公室,徐海东一脚轻一脚重,一路走得极不踏实。
与两人对比强烈的,是其他确诊怀孕后满脸喜悦的夫妻,不时从两人身边进进出出。
李淑琴泛红的眼眶渐渐积满水汽,终于忍不住哭出来。
一颗颗硕大的泪珠砸在地面,不时就有一小团水迹,徐海东的心脏似被人重重握紧,在妻子无声的眼泪中,这个男人做了一个决定:
“淑琴,我们留下这个孩子吧!”
李淑琴抬头,布面泪痕的脸上不掩惊愕。
徐海东却仿佛得到了鼓励,“对,我们留下这个孩子,给宝镜再添一个弟妹……她一个孩子得多孤单,我只有你们两个亲近的人也孤单的够久了。”
他握拳,因情绪激动而挥动双臂:“你不要担心家里的经济,我不画图了,我辞职,跟着卫华兄弟去南方淘金!好男儿有手有脚,我徐海东就不信,自己养不过你和孩子们!”
不管孩子最后是否能留住,此刻的徐海东是顶天立地的,李淑琴泪痕犹在,一抹喜悦却爬上眼角。
不远处,躲在大门柱子后偷听的宝镜,亦是悄悄裂开了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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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混混李三
徐海东已是斩钉截铁要留下李淑琴肚里的孩子。
不仅是李淑琴为之动容,躲起来偷听的宝镜更是心中大定。甭管她爸徐海东在面对奶奶时是否愚孝,在宝镜的记忆中,徐海东说话那是一口唾沫一口钉的。
“只是,爸爸辞职?”
宝镜轻轻皱眉,爸爸虽然只是高中毕业,却自学了机械设计,在厂里摸爬滚打多年,才有了“徐工”的称谓。在80年工资虽然算不上高,却是很有社会地位的职位,更重要的是,徐海东本身就很热爱这一行。
让他去和张卫华南下淘金?宝镜暗自摇头,爸爸的性格可不像是商海淘金的弄潮儿。
知道爸妈暂时决定留下妈妈肚子里的孩子后,宝镜终于决定要和张鹏去出摊了。
有底锅汤料,她的小生意并不太费时间准备。
幸好这时候的工人们流行自己带饭盒,宝镜不用发愁准备碗筷,反正一大碗火锅粉,里面又有粉丝,又有菜,还能有几片荤腥点缀,女客人可以点小份的只要两毛,食量大的男工人也不过是吃个三毛钱,已经是极其丰盛的午餐了。
快捷,方便,最重要是火锅底汤的香味比烧菜诱人。
宝镜和张鹏还没吆喝呢,已经有人循着香味发现了他们。
“哟,两个小朋友又来勤工俭学了?这是卖的什么,不卖烧菜啦你们,怪可惜的。”
架在炉上的大铁皮桶里,红彤彤的火锅底汤在“咕咕咕”冒着泡,那香味能迎风飘出一里路。
“是新小吃,火锅粉,小份两毛一碗,您要尝尝吗?”
见对方迟疑着点头,张鹏已是手脚麻利去抓粉,宝镜让客人点菜。女工人伸长了脖子,挺惊喜:“还能挑自己喜欢的?我要海带,土豆,和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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