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3节
  林蕊嗷嗷叫着,赶紧改口:“让花自己发光,绝对是花自己发光。坚决不敷衍你。”
  少年这才安静下来,继续驮着大猪蹄子往前走。
  红日慢慢浮出水面,映出了半边红霞,护城河也被染得半江瑟瑟半江红。
  还没有来得及完全褪去的青纱帐一样的薄雾,在阳光下折射出五颜六色的水汽。
  如此美丽,却还比不上水中花瓣与岸边树叶承接的露珠光彩夺目。
  从一声啾啾开始,所有的鸟儿都被同伴唤醒了,开始叽叽喳喳地抖动被露水沾湿的羽翼,在树丛间穿梭。
  林蕊甚至看到了一种有长尾巴的鸟儿,真怕它们被逮到,然后拔了尾巴当毽子踢。
  晨曦为它们披上了凤冠霞帔,它们看上去是那样的轻盈又快活。
  “好像新娘子哦。”林蕊脑洞大开,没头没脑地冒出来一句。
  看,这像不像打扮好了的新娘子,自己往婆家去。
  苏木顿了一下,没有回答她的话,只小声嘀咕了一句:“猪八戒背媳妇。”
  林蕊开始兴奋起来:“还是古代生产力太低下,所以猪八戒那么能干还养不活自己。”
  要是他能够收支平衡的话,估计就没有那么讨老丈人嫌弃。
  讲起来,唐僧也真不顾及实际情况,竟然就这样将人家丈夫带走了当和尚去。
  猪八戒一路上老想着攒钱藏东西,是不是打算攒点私房钱回家养老婆呀?
  苏木越听越没谱儿,真不知道蕊蕊是从哪儿看到了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猪八戒是靠吃人度日的。”
  林蕊吓得捂住了嘴巴,哎呀,实在太可怕了。
  讲起来猪八戒跟沙和尚,一个是天蓬元帅,一个是卷帘大将,都是在仙界挂了号的人,结果都吃人。
  她脑洞大开,兴奋地拍着苏木:“你说是不是神仙也靠吃人过日子?”
  不然猪八戒站着一座山,如此之多飞禽走兽,沙和尚霸着一条河,那么多丰富的鱼虾;就他们不吃素,也少不了它们肉吃呀。
  神仙已被贬下凡间,就成了妖怪,要吃人。
  这算不算他们的庐山真面目暴露了出来,神仙的本质就是吃人!
  还有西游记里头那些偷了神仙大佬宝物,跑下凡间,为祸一方的小厮宠物们,它们同样是吃人的。
  但凡是个活物,都有口味偏好,不会一夕之间就改了主食。
  这是不是说明他们在天上的时候,同样吃人。
  所谓下凡,不过是换了个地方旅游。
  人出去旅游的话,要么品尝当地特产,要么按照自己的老口味找吃的。
  人家的特产又不是吃人,那只能证明他们的口味一贯如此。
  乖乖,细思极恐,要问其谈政治,《西游记》才是佼佼者啊。
  那些妖怪被神仙收走之后,人们还要感恩涕零。
  明明神仙才是始作俑者。
  苏木听她越说越没边儿,不得不开口轻斥:“好啦,一大早上的,还没吃早饭,你跟我说吃人?”
  少女立刻嘿嘿干笑,趴在少年身后蹭蹭人家的脖子,又瞅着霞光心中犯愁。
  哎呀呀,要是能将白天的光借给玫瑰花就好了。
  反正植物可以通过光合作用贮存能量,那能不能就用这些能量发光呢?
  哇,如果这样的话,那可以节约好多电。
  到时候道路两旁种着的树银光闪闪,连路灯都可以省略呢。
  哎哎哎,那发电厂会不会恨死她啊?抢了他们的生意呢。
  这可相当于让太阳加班。
  背着她的少年突然间开口:“那你是要把太阳送给我吗?”
  林蕊心花怒放,毫不犹豫地一口应下:“那当然,你就是我心中最美的太阳啊。”
  事实证明,美色果然误国。
  美人乡,英雄冢。
  多少贪官就是当着红颜知己的面,拍着胸口夸下海口,然后走上不归路的。
  林蕊大话说得痛快,真正开始实行的时候,却是比登天还难。
  谁让上辈子她光顾着看小哥哥的热闹了,压根就没搞清楚夜光玫瑰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品种。
  吃瓜群众的悲哀呀,搞不清楚问题本质之所在,没人抓住重点,所以不知道夜光玫瑰到底要怎样种出来。
  大师兄跟王师姐都非常肯定,他们从未听说过夜光玫瑰。
  林蕊不死心,还特意跑去找郝教授打听,痴心妄想该品种已经存在,就是比较稀罕而已。
  可惜的是郝教授也摇摇头,表示自己孤陋寡闻,不曾听说如此奇特的玫瑰。
  不过他倒是鼓励了一把林蕊,要真有夜光玫瑰的话,种出一座山来,绝对能够带动旅游业发展。
  林蕊兴奋得要死,眉飞色舞:“对吧?到时候我们搞夜光玫瑰节,不卖门票,就靠着卖周边产品跟小吃,还有招商引资,绝对能够赚得盆满钵满。”
  上辈子,江州郊区就有一座占地千亩的樱花园。
  人家不收门票,每年靠着搞樱花节那个把月,就能够赚两个亿,直接带动全镇人致富奔小康。
  更别说樱花落幕之后,他们在林下养鹅养鸭养鸡产生的后续经济效应。
  这回他们种植玫瑰花的话,还可以考虑在里头套种点什么。
  尤其是在玫瑰深秋开败了之后,直到开春这么漫长的时段,必须不能浪费地方啊。
  林蕊还想跟郝教授讨论玫瑰底下套种木耳的可行性,她人就被苏木拉走了。
  再这么下去,少年觉得她的重点会变成木耳如何种植。
  他可是知道蕊蕊跑题的功夫的,真要让她放手写作文,他可以下笔千言,离题万里,不知所云。
  少女支着下巴躺在床上,然后又开始打滚。
  哎呀呀,好烦啊,到底怎样才能种出夜光玫瑰嘛。
  理论角度上,可以直接从萤火虫当中提取发光基因,然后融合进玫瑰花的基因里头。
  可惜的是如此高难度操作,以现在的技术水平来说,实在过于天方夜谭。
  而生物学界提取新产品,最常用的杂交技术在这儿同样折戟。
  动植物种族都不相同,怎么杂交啊?
  讨厌啊,活性污泥微生物提取迟迟没有进展,现在的夜光玫瑰花也一筹莫展。
  怎么四处碰壁,条条路都是死胡同呢?
  林鑫洗完澡回房间,看着妹妹愁眉苦脸的模样,直接帮她做决定:“竟然研究没进展,你就好好做作业吧,来先把这张数学卷子写了。”
  也不知道究竟是谁给了妹妹勇气,她竟然选理科。
  虽然小丫头说得慷慨激昂,什么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不过当姐姐的人更加相信,她就是懒得背书而已。
  “好好写,数学基础这么差。”
  林蕊立刻往后面缩,裹着毯子打滚,一个劲儿嗷嗷叫:“姐,你不能这样,人家正在正儿八经地搞科研呢。”
  林鑫冷笑:“不积硅步无以至千里,先给我把基础打牢。”
  林蕊跟姐姐讨价还价,她写化学成不?好歹化学看着没有数学那么烦。
  林鑫朝天空翻了个白眼,狠狠的戳着她的脑门子:“先给我写。”
  少女愁眉苦脸地翻开练习册,目光扫过一道题目时,忽然眼前一亮。
  鬼火,产生的主要因素是磷。
  对呀,植物可以吸收磷的啊,是不是也同样能够燃烧呢?
  对,还是杂交,先找到能够发光的植物再说。
  第334章 你没辜负我
  如果不是林鑫硬压着, 三更半夜的, 林蕊就想给植物园打电话询问发光植物。
  她真是脑壳不好使, 术业有专攻,要找发光植物,当然得找植物园啊。
  少女试图挣扎, 被姐姐一巴掌拍在屁股上,一声怒吼:“你也不看看现在几点钟了。”
  瞎折腾的人总算消停了, 乖乖蜷缩回被子里头睡觉。
  梦中她看到湖面上一大片闪闪发亮的玫瑰花海。
  啊, 这是她的王国呀。
  她挑起身边小美人的下巴, 洋洋得意:“怎么样?跟着朕,朕绝对不会亏待你吧。”
  美人小脸通红, 乖巧地依偎在她怀中,含情脉脉地看着她:“大王,你就是我的盖世英雄。”
  林蕊硬是美得笑醒了。
  亏得一大清早窗帘挡得严严实实,否则当姐姐的人肯定能看到妹妹满脸色欲熏心的笑。
  估计老天爷都看不下去她臭不要脸的本质。
  第二天林蕊虽然成功地从植物园的博士口中得知的确有能够发光的植物。
  “有能够发光的植物, 比方说非洲有些芦荟,还有台湾有些荧光菇都能自己发光。”
  林蕊兴冲冲的追问:“哪里?在哪里?”
  博士摇摇头:“江州目前没有,我也是在文献中见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