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娇软小温柔》
  作者:年深不见
  文案:
  【温柔娇软的官家小姐 x 桀骜肆意的不良少年】
  一块双面绣帕,两代爱恨嗔痴。
  世人皆道:知州大人独女暮幻,生得美憾凡尘,温柔可人,实乃全州第一小美人。
  而她有一竹马,身世成谜,打架逃学,是全州公认的小恶霸。
  有他在身边,看谁敢打她的主意!
  非明最护着她,也最欺负她。
  暮幻愿意守在他身边,做他的小尾巴。
  怎料一朝事变,重逢归来,他权倾朝野。
  暮幻面上若无其事,心中则是暗喜。
  这个靠山,她很满意!
  【小剧场】
  暮幻生气了,“这次你怎么哄我都是无用的。”
  非明挑眉,“既然文哄不行,那就武哄!”
  嗯?她被直接抗走是怎么回事?
  【阅读指南】
  1.本文架空,勿考究。
  2.青梅竹马日常,甜向苏爽文,感情流+剧情流。
  内容标签:天作之合 青梅竹马 甜文
  主角:暮幻,晏玦(非明) ┃ 配角: ┃ 其它:青梅竹马,甜文,宫廷侯爵,成长,情有独钟
  第1章 青梅与竹马
  入夏,天气愈发炎热,榕州地处南方,暑气最是逼人,树上知了鸣得没完没了。
  正值日暮,夕阳斜洒在古色古香的宅院,树影斑驳落在窗户上,燥热的气息透过薄薄的窗户纸漫进屋子。
  一应俱全的书房,小小的身影伏在檀色书案上,双腿垂在空中还够不着地。白嫩纤细的小手持着宣笔,一笔一划极是小心认真,小小年纪已然写得一手漂亮的簪花小楷。
  身旁,八九岁的小丫鬟摇着团扇昏昏欲睡,支着脑袋的手一软,险些将案上的砚台打翻。
  暮幻赶忙去护自己好不容易才抄写好的诗文,到底动作慢了些,纸张上还是溅到几滴墨汁,好在并不影响她把这几页诗文交给先生。
  小丫鬟自知闯了祸,一脸歉疚,“姑娘,想衣知错了,你罚我吧。”
  暮幻抬起头,小脸圆圆却是精致,肤如凝脂,唇如樱桃,睫毛又长又翘,一双圆溜溜的眼睛澄澈透亮,如小鹿一般灵动乖巧。她嘴角扬起,笑得温柔,声音酥软人心,“无碍的,没有染花字迹,还是可以交给先生的。”
  便是这一抬眸,想衣已经看痴了。她昨日刚从阿娘那里学了一个新词——天生丽质,说的应该就是自家姑娘这样的人,明明是和自己相仿的年纪,为何自家姑娘精致得像一个让人忍不住捧在手心的瓷娃娃,难怪城里许多人都说她是这榕州第一小美人,日后必是倾国倾城的容貌。
  想衣看直了眼,木讷呢喃,“多…多谢姑娘。”
  暮幻浅笑,低下头,继续抄写着诗集。过了一会儿,她不禁心中暗暗叹气,自己写字仔细却慢,也不知这十遍要抄到什么时候。
  想衣直起腰,继续替暮幻打着扇子,这只手酸了又换另一只。她身子凑近,踮着脚看纸上密密麻麻的黑字,翕了翕唇,几番欲言又止。
  暮幻见她这样,用笔尖轻点她的额头,“你是想说什么?”
  想衣揉着额头,嘟嘴问:“姑娘,你这十遍的诗集抄写,真的是先生留下的功课吗?这么多,今夜怕是都写不完的。”
  榕州只有一座书院——叠山书院,只有富贵人家的孩子和官宦子弟才能进去念书,身为榕州知州独女,暮幻一到入学的年纪自然也被送了进去。
  因着年纪小,先生每日留下的功课并不多,平日里在日落之前就能全部完成,可今日眼见着天都要黑了,这诗集一遍都没抄完,想衣心里忍不住犯起嘀咕。
  暮幻脸上闪过一抹不自然,很快又掩饰过去。她揉了揉发酸的指节,小声道:“自然是先生布置的,快校验了,功课自然多些,写不完也是要写的。”
  想衣点点头,眼神渐渐黯淡下去,心疼自家姑娘也心疼自己,得陪着熬到深夜了。
  暮幻低下头去,假装没有看见想衣眼神的变化。
  她当然不会告诉想衣,这并非先生布置的功课,而是今日非明哥哥逃学又被先生发现,皓首苍颜的老先生气得浑身颤抖,扬言再不许非明踏进书院读书。
  直到傍晚下学,也没见着非明的人影。暮幻一边生气非明这次逃学没有告诉自己,肯定又是逃到哪里自己玩乐了,一边又开始担忧如果先生真的不让他再进书院了该怎么办。
  在回府的马车里她左思右想,先生最爱罚非明抄书,不如自己先替非明抄上几遍诗文,明日一早交于他,让他到先生面前认个错,留他在书院念书才好。
  想到这,她在脑海中反复回忆,从前先生罚非明哥哥抄诗集是几遍来着?
  五遍?八遍?还是十遍?
  她认命地叹了一口气,好吧,是十遍。
  想起非明,纵使自己还在生他的气,暮幻的嘴角也会忍不住的上扬。
  非明哥哥,那是只属于她一个人的非明哥哥。
  非明比暮幻大整整一岁,从暮幻出生的那一刻起,非明便陪在她的身边,他二人的缘分从他们娘亲一代就已然注定。
  暮幻的外祖父林振是京城出了名的商户,手里有一双手都不完的产业和铺子,家底丰厚。
  林家有两儿一女,暮幻的娘亲林眠音便是林振最小的女儿,因着林家祖上历来阳盛阴衰,难得才得了一个娇贵的女儿,林家上下对林眠音尤为宠爱。
  那时,林家名下有京城最大的绣坊,非明的娘亲方念离是一名绣娘的女儿,从小就在林家绣坊长大。林眠音幼时喜欢去绣坊玩,一来二去便和年纪相仿的方念离成了至交好友。
  二人一起念书,一起学刺绣,林眠音温柔怯弱,方念离胆大果敢,这样两个性格全然不同的姑娘,携手从孩提时光再到及笄之年。
  不知不觉中,二人已经到了会为男子倾心的年纪。机缘巧合下,林眠音对当时进京赶考的穷书生暮恒之一见钟情,方念离也遇到了自己心爱之人。
  林眠音没有嫌弃暮恒之的一无所有,毅然决然地要和他在一起,林家上下皆是反对。暮恒之没有官职,祖上也没有基业,根本给不了林眠音稳定的生活。
  再者摒弃暮恒之的出身不提,单是暮恒之这个人林家就是看不上的,林眠音的娘亲说他唇薄颧高,这种面相的人最是寡情薄义。
  被感情冲昏头脑的林眠音哪里肯听信爹娘的话,只以为他们是阻挠自己与暮恒之在一起,林眠音与爹娘闹了好长一段时间,连两位兄长的话也不肯听,执意要嫁给暮恒之。
  好在那一年,暮恒之不负众望夺得榜眼,恰逢榕州有官员卸任,皇帝钦封他为榕州知州,官正六品。所以在暮恒之上门提亲的时候,林家在林眠音的以死相逼下,没有拒绝这门婚事。
  林眠音就这样随暮恒之嫁到了榕州,林家心疼女儿远嫁,暮恒之新官上任更是清贫,故而给林眠音添置的嫁妆甚是丰厚,林振在榕州买下几座庄子十余个铺面,还塞给女儿厚厚的一沓银票,以备她不时之需。
  暮幻听娘亲说,他们夫妻二人来到榕州的第二个月,方念离孤身一人毫无征兆地出现在暮府门口,那时的她已经有了身孕。
  林眠音几番追问才得知方念离的遭遇,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劝慰好姐妹,只是问她之后有什么打算。方念离比想象中平静,只是淡淡地说希望留在榕州,将孩子平安生下。
  林眠音二话没说,在离暮府相隔的巷子买了一座小院子,将方念离安置在那里。
  十个月后,方念离诞下一名男婴,无姓,取小字非明。
  没过多久林眠音怀上身孕,相隔一年生下暮幻,一大一小睡在同一个摇篮,从此成为彼此生命中不可缺失的部分。
  自暮幻有记忆以来,她的人生统统只被一个人占满,那就是她的非明哥哥。
  非明年幼时,方念离为了养家糊口,接了城内的一些绣活,一边赶工一边要照顾非明,有时忙得饭都吃不上。
  林眠音心疼好友,几次提议要她搬进暮府同住,暮府虽不如林家富裕,但多养活一对母子还是绰绰有余的。
  方念离没有答应,一是因暮恒之并不待见她,二是她自己性子要强,林眠音已经帮她够多,她不想再处处麻烦好友。
  林眠音拗不过她,只好说两个孩子在一起有伴,每日都把非明往暮府抱,也算替方念离照顾儿子了。
  暮幻还在很在喝奶的时候,非明已经在牙牙学语,经常戳着暮幻粉嘟嘟的脸庞,学着林眠音口齿不清地叫她“小幻儿”。暮幻每次听了都“咯咯”地笑,再顺势将非明伸过来的手指塞进嘴里吮吸。
  暮幻大了一些,开始学走路,她生来胆子小,林眠音一松手她就蹲下来不敢走,不管林眠音再用什么法子逗她,她就是不动。
  非明在一旁睁圆眼睛看她,一跺脚走到她身边,直接抓起她肉嘟嘟的小手,嘴里嘟囔,“胆小,跟我走。”暮幻竟真的不怕了,牵着非明的手一连迈了好几步。
  林眠音见状在一旁直夸非明厉害,非明一得意,步子不由地加快,暮幻跟不上他,一个趔趄,额头磕在地上,肿了一个大包。
  不过年幼的暮幻忘性极大,额头的肿块一消,她又恢复到非明不牵着便不走的状态。
  暮幻说话比别的孩子要晚上许多,林眠音和方念离都有些着急,奈何她们想尽各种办法哄她开口,她都不肯赏脸。直到非明把她按在大人看不见的床榻角落,掐着她的小脸逼她,“叫我哥哥,快叫哥哥。”
  暮幻被掐疼了就哇哇大哭,一哭非明就学着大人的模样哄她,哄好了继续逼着她叫哥哥。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暮幻说了她人生中的第一句话,“哥…哥”。非明一欢心,又在暮幻脸上掐了一把,“小幻儿乖。”
  暮幻吃的第一口饭是她的非明哥哥亲手喂的,她只爱吃米饭不爱吃菜,他就在勺子前端放上菜肴,后端放上米饭,这样暮幻为了吃后面的米饭,只能连着菜肴一起包进嘴里。
  菜肴一入口,暮幻就苦着脸想吐出来,非明瞪她,“不许吐!”她委屈地吧唧嘴,将一大口饭菜咽下肚子。
  再大一些的时候,非明在书案上写字,暮幻就趴在旁边静静地看着,等他写完一张宣纸,才细声细气地道:“非明哥哥,我也要学写字。”非明脸上嫌弃,嘴里却依然问她想学哪个字,她回答:“我要学你的名字。”
  非明将暮幻小小的身影圈在怀里,扶着她的手,写下歪歪扭扭、占据一整张纸的两个大字——非明。
  暮幻很满意这张墨宝,闹着要拿回去让林眠音为她裱起来。暮幻一面笑嘻嘻地兀自欣赏,一面问:“非明…方姨为什么给你取名非明?”
  非明埋着头随口道:“好察非明,能察能不察之谓明。必胜非勇,能胜能不胜之谓勇。”
  暮幻皱着眉头,不解地问:“好绕口,这是什么意思?”
  非明想了一下,“我也还不懂,我娘说只需我记住这两句话,等我长大慢慢领悟。”
  暮幻才不想在这样伤脑筋的问题上浪费时间,喜滋滋地将写有“非明”两个大字的宣纸叠入袖中,笑道:“非明哥哥叫什么名字,我都很喜欢。”
  非明似乎被暮幻的话所打动,抬起头笑意不明地盯着她,随即拿起沾了墨汁的毛笔在暮幻额头画了几下。
  暮幻有些懵,只觉得额头上湿湿的,她抓起不远处的铜镜一看,非明在她头上写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王字,墨汁顺着她的鼻梁淌下来,她“哇”地一声哭了出来。非明却说她哭的样子更像一直小花猫了。
  就这样,在过去的十年里,暮幻人生中的每一件大事小事都与非明有关,生活中处处都是他的影子。他调皮爱玩,她就跟在他身后做他的小尾巴;她胆小喜欢哭鼻子,但只要他一哄,她立马就能笑起来。
  暮幻从懂事起就知道,非明于她,是一个最特别的存在,他是这个世上,和自己娘亲一样重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