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节
  林兵瞄了一眼危景天,“必须向危景天公开道歉!”这已经是他做的最大的妥协了。
  危景天也没想放过莫中棋,不过郭亮精明狡诈,就算去了一个莫中棋,还有一大堆人在背后等着算计他呢,不能太过暴露实力,当莫参谋用询问的目光看他时,他也直愣愣地盯着他。
  “行!道歉!莫中棋,给这位同学鞠躬道歉!”莫参谋唇角的曲线极为不甘,却不得不按照林兵说的做,否则全校师生的嘴都掩不过。
  莫参谋束子不严,独子勾搭社会流氓陷害同学的新闻一旦传出去,对莫家的名声、仕途极为不利,只能暂时让莫中棋道歉,往后怎样再从长计议。
  莫中棋是个没主见的软皮子,见不用记过什么,也顾不得面子不面子,对危景天鞠了数躬,“对不起,危景天,是我听信谗言冤枉了你。”
  危景天微微颔首,“那郭亮呢?”
  郭亮喉结一阵慌乱地蠕动,“什什么?”不会也想让他道歉吧?行啊,道歉多容易,只要不会危及以后仕途,好汉不吃眼前亏,道了歉往后危景天要是还敢找他麻烦,就是危景天的不对了。
  “对不起,我冤枉了你,是我不好,请你原谅!”郭亮麻溜地向危景天鞠躬。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五章解决一个人(2更)
  危景天算是看透了郭亮这个人,唇角挂起一丝冷笑,没有说话。
  莫参谋带着无用的莫中棋走了,前脚刚出校门,后脚就被一个人影拦住。
  “莫参谋,别来无恙啊!”是丁胜利,二人争夺提干名额和女人的爱恨情仇一幕幕上演,莫参谋呵呵冷笑了片刻,示意保姆把车推过去。
  “丁胜利,你一个小小的院长,以为弄几个虾兵蟹将,就能对付我?”莫参谋唇角的冷笑愈盛。
  丁胜利是老油条了,这些年一直在院长和副院长之间上上下下,只想现世安稳,没那么多力争上游的心思,听他这么说笑开了唇角:“老莫,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瞟了一眼左脸残留着五个手指印的莫中棋,“莫不是你的儿子又惹事了?”不无惋惜地拍拍他的肩膀,“老莫啊,你虽然在乡下过了几年贫下中农的苦日子,可你这儿子还是没改掉纨绔子弟的毛病!一年到头专惹事,你可要多担待。”
  莫参谋只觉心口一阵绞痛,一向好胜心强的他被老同学羞辱,面色陡然寒冷:“呵呵,丁胜利,我儿子就算再差劲,我也会好好对待林丁丁,我就是断了一条腿,每天折腾她三遍,让她看着我的断腿,和我亲热,滋味应该很好吧!哈哈哈哈……”变态般的笑声如浓稠的臭血,泼洒了丁胜利一身,寒冷、屈辱和愤怒,从头泼来。
  在大学时,林丁丁曾是他的女朋友,被莫参谋抢去,她一向最讨厌的就是皮肤有伤疤,这些年一直没有学会坦然面对莫参谋的断腿,他居然变态到这样折磨她!
  丁胜利的瞳孔危险地缩成一团黑色,周身的寒雾经久不散。
  就这样,多方力量的博弈下,莫中棋的罪名坐实了,被调派到了城市环境学院,完全和海防不搭边的清闲学院,也彻底失去了提干的资格!他的伤员被关进了班房,三年的有期徒刑算是便宜那两个作恶多端的家伙。
  凌晨三点,警卫厅是校内唯一灯火正盛的地方。
  一个黑影从警卫厅闪过,队长林兵四下张望了一番,打着手电筒来到桂花树下,扑鼻的香烟味道随风吹来,顺着黑暗中一明一灭的烟头,林兵找到了一个身材高大威猛、背影俊朗的年轻男人。
  “少爷,你怎么来了?”林兵神经一紧,白日经过了莫中棋的事,他这个校内警卫的身份敢跟莫参谋叫板,显得太招摇了。
  男人对着微弱的路灯吐了一口烟圈,桂花从他头顶落下。
  “林兵,帮我处理一个人。”男人低沉威严的声音传来,如夜色般浓烈黑重。
  林兵神色干练:“少爷,别这么客气,我是你的亲卫兵,要处理谁尽管说。”
  黑影把烟头扔在地上,用黑皮鞋的脚尖狠狠踩灭:“郭亮。”
  郭亮,就是白天陷害了危景天的人,林兵早就看他不爽了,此人诡计多端、心胸狭隘,今天能干出诬陷同窗的事,明天就能做出更惨绝的事来。留他在身边迟早是个祸害。
  “行!我会做好的!”林兵领命,没他的允许不敢离开。
  男人微冷沉着的声音刺破黑暗:“慢着。把他打一顿,让他长点记性就好。”
  “少爷,为什么?”林兵讶异,以往只要有人侵犯了少爷,从来都是干脆利落地把人打发走,或者莫名其妙地消失,如今少爷为什么突然对一个诡计多端的郭亮起了善心?
  “这是命令。”男人扔下一句话,便闪身进了黑暗中。
  林兵知道,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他不能过问。
  林兵的手段历来干脆利落,第二天一早郭亮单独出门打开水的时候,就发生了水壶爆裂,从脸部到大腿的皮肤严重烫伤,想要继续在海防班混基本不可能了。在休了三个月病假后,从体能到专业知识统统无法跟上,郭亮只能退学还家。
  在国防科技大学经过了半年时间,十八岁的危景天逐渐发现,大学是个神奇的所在,它可以是遇见真心朋友的地方,也可以是杀人不见血的名利场,在最初一个月的迷茫后,他逐渐找到了在名利场混迹的方法。
  在第三次顺利提干后,危景天在学院甚至整个国防科技大学的名望飙涨,人人都知道在海防班有一个身手了得、刚直不屈的明星新兵,随着他名声的阔张,他的行为也越来越低调,因为他正在部署一件大事。
  从郑怡一同进江城的那天起,他就在悄悄部署,科技大学只是他的一个跳板,为了让麦小芽名正言顺地以优等生的身份进入科大附中,并把麦家都接到城里,他还有很重要的事要做。
  白石村,危家。
  自从危严走后,照顾危家的鸡鸭猪群成了麦小芽日常的工作,她也没有进山采摘蛇舌草和野菜的功夫了。
  正文 第一百七十六章婚姻观(3更)
  好在危严留了很多吃食,都放在地窖和橱柜里,杂物间的米面统统都是新买的,危严临走前交代过,这些粮食就是为麦家三口和家里的畜生们准备的,所以麦小芽没了粮食不够的烦恼。
  天才蒙蒙亮,麦小芽就拉亮了灯火,把昨儿打好的猪草、鸡粮都切碎,部分扔在大铁锅里煮沸、加入粗糠,煮成一锅浓稠、营养的猪料。
  别看猪贪吃,其实猪也有它喜欢和不喜欢吃的东西,经过几天的摸索,麦小芽发现大白菜、青菜搭配一点鲜嫩的野菜,添上米糠,猪们每餐都吃得精光,连渣子都没剩。若是纯野菜或混入了带香气的菜类,比如芹菜、香菜和大蒜,猪槽里就剩下大把大把的渣子。
  自从麦小芽给猪们填上了米糠,猪们的毛顺溜、光华了许多,身上也有了肥膘,尤其是那只小母猪,长得越发膘肥体壮,快赛过当初抓回来的野猪了。
  后来,麦小芽发现它怀孕了!从鼓鼓囊囊的猪肚子来看,足足怀了五个不少!
  可一群猪在一块儿吵吵闹闹、抢食什么的,她真担心母猪的肚子被挤破了。她必须做点什么!
  这一天,课间十分钟,麦小芽突然转身问洛一达,“你养过猪不?”
  咳咳,洛一达的脸有刹那的苍白,眼神惊慌,到底是谁走漏的风声?他在八岁那年,被亲爷爷赶到药田去的时候,药田也养了三条猪!而他,一个洵美且异的翩翩公子爷,居然被赶去拔猪草、喂猪。
  试想想,一个美少年挑着一担气味熏人的猪食出现在人前,是怎样一副惊悚的画面?!
  总之,养猪是洛一达不能对外人讲的黑历史!那是他最引以为耻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