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3章:拜堂
  绸带的另一端,叶笙敏感的发觉了什么,他看向沈云倾,只见她的脸颊泛着异样的潮红,整个人都显得惶恐不安。
  “沈家小姐果然生得美艳。”一边的亲朋中有人低声赞叹。
  “如果不美,又怎么能收服叶家三少爷,我可听说,他已经二十六七,却没有娶亲的打算,叶老爷已经快急疯了。”
  今日的沈云倾风姿卓然,艳丽无双,逶迤拖地的绣裙莲步姗姗,尽显闺秀之姿,七分端庄三分娇羞,当真是一等一的美人。
  沈云倾仿佛听不见众人的议论,从手背到手臂再到身上,无一处不是痒痛难耐,真的很想伸手去挠,而且,伴随着身上的症状,她的呼吸也越来越不顺畅,艰难到每走一步都要呼出三四口气。
  她敢肯定,这周围的人,一定有人和猫接触过,而且身上带有大量的猫毛,这些毛被吹起来,在空气中不断的扩散,落在她的脸上,身上。
  她有严重的猫毛过敏症,这病小时候差点要了她的命。
  叶笙一直在注视着她,见她的表情越来越痛苦,却还在强撑着忍耐,她是不想在这么人面前丢了他的脸面,更不想让他们的婚礼落人话柄,也不愿才进门就被叶家长辈们议论猜测。
  扑通!
  沈云倾吓了一跳,转头一看,叶笙突然就栽倒在地,人已经晕了过去。
  “笙哥。”
  “三少爷。”
  喜堂里顿时乱成一片,叶老太太焦急的道:“快去看看,子轩怎么了,怎么突然晕倒了。”
  叶长天急忙走过去,吩咐下人将叶笙扶到后面的房间休息,他自己留下来安抚宾客。
  “你们也带新娘子去休息,一会让大夫给子轩看一下,若是无事就继续拜堂,大概是这几天太劳累了。”
  秋彩和念儿扶着沈云倾也去了里间。
  刚一坐好,沈云倾就扶住了桌子,勉强支撑着没有倒下。
  “少奶奶,你怎么了?”秋彩忙扶住她,“念儿,快倒水。”
  念儿也慌了起来,她们以为沈云倾的脸红是因为害羞,没想到她是病了。
  “秋彩,药……沐晚给我的那瓶药 。”沈云倾的喘息逐渐困难。
  “药在哪?”房门突然被人推开,一道红色的身影快步到了沈云倾面前。
  “三少爷?”秋彩和念儿吃了一惊,三少爷刚才不是晕倒了吗,怎么现在又生龙活虎的了。
  但秋彩来不及吃惊,忙从口袋里拿出药瓶,叶笙一把拿了过去,拧开瓶盖:“几粒?”
  “三粒。”
  他倒出三粒药放进沈云倾的嘴里,又拿过念儿递来的水喂她服下。
  沈云倾呼吸不畅,好像有人在掐着她的脖子,她虚弱的靠在叶笙的怀里,胸膛不停的起伏。
  叶笙抱紧了她,一边替她顺气,一边紧张的盯着她的脸。
  念儿机灵的走过去将门锁上了。
  “三少爷。”秋彩攥着手,看到他神情慌乱,一脸的凝重,于是主动开口道:“少奶奶从小就对猫毛过敏,沈府上下都是不养猫的,只有老太太的儿子托付了一只,平时也都关在特定的院子里不准外出。少奶奶这症状就是过敏了,宾客中可能有人养猫,身上带着猫毛。”
  念儿接过话:“就算是有人养猫,可那些人离得那么远,根本近不了少奶奶的身,这猫毛怎么就跑到少奶奶的身上了,我看是有人知道少奶奶对猫毛过敏的事情,所以从中搞鬼。”
  叶笙湛黑的眼底深邃,仿佛无边的沉海,念儿的话说完,就在那眼睛中看到了渐渐聚起的浓烈杀意。
  “陆之遥。”
  一直在外面抽烟的陆之遥懒散的应了声:“怎么?要去医院?”
  “将所有的宾客都查一遍,找出身上带有猫毛的那个。”
  就像念儿所说,养猫的人虽然会沾上猫毛,但有头有脸的人物不会在参加这种宴席的时候还穿着沾满猫毛的旧衣,在场的哪一个人不是衣衫簇新,打扮得体。
  那么多的猫毛飘到空气中,这人的身上就不是只沾了猫毛那么简单,他是有备而来,就是为了让沈云倾在这样的日子里丢尽脸面甚至是一命呜呼。
  “原来是这样。”陆之遥点了下头:“给我半个小时的时间,我把人揪出来。”
  陆之遥关上门,秋彩和念儿都围在沈云倾的身边,焦急的搓着手。
  “倾倾。”叶笙轻声唤她:“有没有好一点?”
  沈云倾抓着他衣襟的手轻轻握了一下,眼角也逐渐松开。
  秋彩道:“这药是大帅夫人亲手调制的,上次少奶奶的手被猫抓伤后,大帅夫人为了以防万一,亲自把药交到少奶奶的手中,她说这药关键时刻能救命,大帅夫人医术高明,少奶奶一定不会有事的。”
  叶笙也早闻同济医院的沐院长妙手生花,世上无不赞叹,既然是她给的药,那就一定会有奇效。
  果然,又过了一会,沈云倾的眼皮动了动,叶笙掀起她的衣袖,她身上的红点已经退了不少,脸上的颜色也逐渐的恢复了正常。
  “三少爷,少奶奶身上的这身嫁衣恐怕不能穿了,如果上面还有猫毛,只会再次引起过敏。”
  一会还要拜堂,不穿嫁衣怎么行?
  叶笙又将外面的手下叫了一个进来:“去把沉香找过来。”
  沉香是叶老太太的贴身丫鬟,一直很受叶老太太器重,几乎是当半个女儿对待,这叶府里,就连叶夫人都要给沉香几分面子。
  沉香听说叶笙要借叶老太太当年的嫁衣,很是吃了一惊,不过叶老太太平时最宠的就是这个孙子,他就算想要天上的太阳,叶老太太也会想方设法的找人射下来。
  沉香不敢耽搁,急忙去库房里找到了叶老太太当年的嫁衣,虽然过了几十年,可这件嫁衣依然崭新,只因它所用的丝线,只取每只蚕蛹中最细最有韧性的那一根,用了堆成山的蚕蛹才做成的,哪怕放到现在,依然光亮如新,明艳夺目。
  叶老太太年轻的时候也是美人,身材又和沈云倾差不多,所以这嫁衣一拿过来,连念儿和秋彩都惊呆了。
  “好美啊,我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嫁衣。”沈云倾的嫁衣是她们几个亲自绣的,用的也是最上乘的料子,没想到叶老太太的嫁衣更胜一筹,简直美到不可方物。
  “穿奶奶的嫁衣,合适吗?”沈云倾此时已经恢复了不少,身上的红点也在逐渐消失,仿佛阻在喉咙里的棉花也被吞咽了下去,沐晚的药真的是立杆见影。
  沈云倾并不了解叶老太太,大概是沈老太太刻薄自私的形象太过深刻,她下意识的觉得这些老夫人好像都是固执的不通人情。
  “放心吧,奶奶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看着我娶妻生子,她是不会生气的。”叶笙又亲自喂她喝了半杯水:“等你好一些了,我们再出去。”
  沈云倾摇头:“我已经没事了,倒是你为了替我掩饰还要假装晕倒。”
  叶笙道:“我这辈子最丢人的一件事情。”
  不是万不得已,他也不会这样做,大概明天连城都会传遍了,青帮老大在成亲的时候晕倒。
  沈云倾愧疚不已:“对不起……。”
  “不必道歉。”他按住她的唇,脸贴着她的耳边,暧昧的道:“晚上在床上多补偿补偿我。“
  “少奶奶,你的脸怎么又红了。”秋彩急着去拿药丸,“这衣服还是赶紧换下来吧。”
  沈云倾瞪了始作俑者一眼,他笑着起身:“我还要继续去装病,你动作快一点。”
  “嗯。”沈云倾看着他向外走,突然抓住了他的一根手指:“叶笙。”
  他挑着眉,似乎在等待她的下文。
  她却是松了手,有些羞怯的低下头:“你去吧。”
  纵有千言万语,以后,来日方长。
  为了保险起见,叶笙又找了理由让人重新布置了礼堂,免得旧礼堂中还有猫毛残留。
  当新郎新娘再次出现在喜堂时,场面又恢复了热闹,叶家对外的解释是,叶笙因为连日操劳婚礼,没有注意休息,才会晕倒,身体并无大碍。
  一对新人走到叶家的长辈面前,双双跪了下来。
  叶老太太先是打量着面前这个新过门的孙媳妇,慧外秀中,眼神清澈,既有大家闺秀的涵养又有女子的七巧玲珑,是一看就让她喜欢的那种,满意 的眼神向下一滑,眼中顿时有了惊讶之色。
  她身上穿着的竟是……自己年轻时候的嫁衣。
  叶老太太与叶老先生一生相知相爱,至今仍被说书人争相传诵,叶老先生此生只娶了叶老太太一人,身边从无其他女人,两人白头相守,直到叶老先生过世。
  这套嫁衣是叶老夫人当年亲手所绣,每一针都饱含了她对叶老先生的浓浓深情,此时由这貌美如花的女子穿着,她仿佛又看到了几十年前的自己,带着羞怯,带着憧憬,带着对爱人的依赖与信任,她身边的男子温润儒雅,对她呵护备至,他牵着她的手走进婚姻的殿堂,从此给了她一生的荣耀与辉光。
  叶老夫人的眼中浮出泪光,手指不由自主的颤抖。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一对新人依次叩拜,气氛顿时被推向了高潮。
  叶长天一开始虽然不太满意这门婚事,但儿子的坚持最终让他妥协,看到这金童玉女似的一双人,他也忍不住咧嘴笑了。
  叶夫人的脸上虽然挂着得体的笑容,眼底却泛着冰冷的温度。